时间:2022-11-28 14:00:4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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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经是我做行政诉讼律师的第六个年头了。至今我仍然记得,当我走进律所面试,得知即将面临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领域的时候那种后背发凉的感觉。当时,自己才是个刚刚执业一年的律师,行政诉讼对于很多法考生甚至年轻律师来说,都是大学四年没学明白,在司法考试中想要放弃的一部分。行政诉讼涉及的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条文相比,更加抽象,更加晦涩难懂。但是就这样误打误撞,抱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心态,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越走,才越能发现前方的风景,一片独好!
今天,作为一个在行政诉讼领域摸爬滚打、滴溜打转了六年的“老律师”,来好好跟大家说说,行政诉讼难不难?“民告官”能成吗?
不打鸡血,不灌鸡汤,不唱高调!今天,都是心里话。
行政诉讼难不难?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难!
行政诉讼类的法律规定晦涩难懂,极其生僻,与民法类法律规定相比滞后性更强。啥叫滞后性?行政诉讼法1989年制定,2014年才第一次修正啊,朋友们!2017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民法通则呢?2009年人家就修正了啊!民事诉讼法虽然制定和施行时间稍微晚点,但人家2007年就第一次修正了,修修改改三回了。这就是滞后性!
在律师圈里,出去一说自己主要做行政诉讼,特别是代理“民”这一方。对方的回应十之八九是“厉害厉害,失敬失敬”!呵呵,在同行眼里,我都是那个“狠角色”,你说行政诉讼难不难?
这六年中,除了西藏和一直没有缘分的贵州没去过,其他省的案件接了一圈,全国东南西北跑了不知道多少圈。在这过程中,切实地感受到各地法治环境不同,法制水平更是参差不同。同一类型的行政争议,经济发达地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为了证明自己合法会拿出一厚摞证据,随随便便几十份;而经济稍微落后的地区,坐在被告席上的行政机关可能只拿着几页纸就来开庭,甚至空着手带着张嘴就来了。当然,经济发达程度和法治环境、法制水平是否真的成正比,我不敢只通过自己这些案件就给出结论,只能说在我的案件中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
面对拿着一厚摞证据的被告,我会觉得难!难在要从如此周密的证据中发现问题,找到错误,讲给法官听,说服法官,让他认同并支持我的观点。面对只有几页纸甚至没证据的被告,我会觉得更难!因为,如果碰到同类的法官,整场开庭就真的觉得“心好累”;又或者,一不小心我代表原告发表的所有意见,就能成为一篇普法讲座的演讲稿……我要把每一个简单的问题全部拆开来说清楚。
真的太难了……
更难的在于,我的委托人们,他们找到我的时候,绝大多数是“走投无路”了。我在作为他们代理律师的同时,我还要扮演心理咨询师,帮他们缓解焦躁不安,有时偶尔还要扮演“带头大哥”,拿出我女中豪杰的气势,告诉他们,“别怕!把心放肚子里!听我的!”。因为,在我们国家“民不与官斗”这句话太深入人心,谁也不想去当别人眼中的“刁民”。但是迫于无奈,与行政机关签订的协议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错误,处罚结果足以让他失去生活根本等等原因逼着他们非得“刁蛮”一把,你说他能不慌张,能不难受吗?帮他们缓解慌张,排遣难受的我,能不难吗?
真的太难了……
我总自称是“女侠”!行侠仗义,仗剑走天涯!
那你一定会问,这么难,那“民告官”能成吗?
我非常斩钉截铁的告诉你:能成!
咱们国家的《行政诉讼法》怎么来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等与行政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怎么来的?还不是为了完善国家法律制度,约束行政机关权利,帮助法院公正及时的审理“民告官”案件吗?咱们国家有法律保障,虽然有还不完美,但在不断完善!
这不是吹的!在六年前,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光立案就要吭哧吭哧花半个月时间。你去法院起诉离婚试试,分分钟给你立案。你去法院告个处罚决定、征收决定啥的,试试?半个月起步,都不带给你立案的。现在呢?改善太多!当然,你还是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也许是你没找对方法也许是没有找到如我一般的专业律师,但至少从法律的层面已经做了改变给了足够的保障。
所以,“民告官”第一步立案,能成!
接下来的每一步,开庭审理、跟法院沟通、在这个过程中跟行政机关调解等等,你们想问的我大概都清楚,逃不出那几个担心。我想说的是,事在人为!我的胜诉判决从北京到河北到宁夏到新疆到云南到海南,我走过的地方或多或少都留下了胜诉判决,这说明啥?
“民告官”,走好每一步,能成!
当我在一个地方连续接了很多案件,可能是因为某个建设项目引发的一波又一波类似案件,也可能是因为某地集中行政执法引发大量行政处罚。有时会惊讶地发现,从第一个案件立案到开庭,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能只提交了寥寥无几几份证据,直到第三、第四、五、六……随着案件的增加,行政机关的证据也愈发完善,甚至法院的审理思路也会更加清晰。你可能会奇怪,那这不是增加了难度,对原告更加没好处吗?错了!这样的理解,有点狭隘。行政机关在同类案件中,不断改进行政方式、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水平,这是好事啊!花心思面对每一个案件,梳理证据,说明重视啊!法院审理思路更加清晰,说明更加公正客观啊!
“民告官”,太行了!
行政诉讼难,却可行。因为,这是在自己权利受到威胁甚至侵犯,面对行政机关,在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最正确的选择。这才是不做“刁民”的最正确道路。
六年的行政诉讼之路,知识、经验给了我很多的动力和勇气。在行政诉讼的路上,在不那么容易的“民告官”之路上,我愿意继续做你们的女侠!为你们,仗剑走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