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找律师,镇江江豚自然保护区

时间:2022-11-28 21:33:40来源:法律常识

“江豚时出戏,惊波忽荡漾。”这是诗人韩愈描写江豚是诗句。长江江豚是全球唯一的江豚淡水亚种,已在地球上生存2500万年,被称作长江生态的"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

2009年以来,镇江长江豚类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内开垦了稻田、修建了养殖场。2015年,一座影视实景体验园在保护区内开建并投入使用。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点名批评保护区内的违建。同年10月,保护区内违建陆续开始拆除。

近来,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源头爱好者”)环保志愿者发现保护区整改后依然有残存的建筑,存在“死灰复燃”的隐患,于是该所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拆除保护区内违建并恢复原状,赔偿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等。

江豚保护区变养殖场和“影视城”

今年7月30日,源头爱好者环保志愿者岳桦(化名)和代理律师一行再次来到江苏省镇江市,此行有两个目的,一方面是代表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前往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所发起的公益诉讼和被告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另个一方面,他还要前往保护区实地查看,了解保护区中的违建是否彻底拆除,是否恢复了原状。

岳桦要去的保护区位于镇江市和畅洲长江汊江段的焦北滩附近,那里曾是一片浅滩、湿地,是长江豚的“家”,却因为被人为开垦、养殖、建设影视实景体验园而遭到破坏。

镇江江豚保护区整治违建后仍存人为建筑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保护区的牌子

2018年10月开始,保护区内的违建陆续开始拆除。岳桦本以为,拆除已经完成,保护区也恢复了原状。然而今年年初,源头爱好者环保志愿者发现,违建拆除并不彻底,有“死灰复燃”的隐患。

于是,今年2月20日,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将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文旅集团”)和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淳璞”)告上法庭。因为事先这两家公司负责保护区违建的开发和管理。

保护区和镇江城区之间有汊江相隔,江上架设有铁桥,铁桥是进入保护区的必经之路。7月30日当天,岳桦发现铁桥入口处有专人值守,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保护区内,多次协商无果。

7月31日,岳桦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被告方完成了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后,向法院提出前去保护区实地查看,在被告方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岳桦一行才得以进入保护区。

保护区的现状令岳桦心寒。岳桦说,年初什么样,如今基本还是那样,人为设施依旧没有彻底拆除,尤其是养殖基地,随时可以恢复养殖生产。

镇江江豚保护区整治违建后仍存人为建筑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保护区内的电力设施未拆除

镇江江豚保护区整治违建后仍存人为建筑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保护区内原本没有马路,人为修建的马路未拆除

岳桦告诉记者,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03年,在保护区内常年约有20头江豚活动。2013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在此之前,镇江文旅集团分别于2011年在保护区新增耕地面积约3000亩,2014新增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约1700亩。焦北滩、焦西滩约80%的湿地被损毁。保护区内还存在沙库、玻璃暖房等多种人工设施。

2015年前后,破坏变本加厉,在保护区内建起了一座以宋代风貌为主的大江风云影视实景体验园,当地人习惯称为大江风云“影视城”。“影视城”位于汊江和长江主航道之间,占地约6000亩。

岳桦表示,大江风云“影视城”建设期间,多次被投诉,但长时间没有解决。

被环保督察组称“挂羊头卖狗肉”

据媒体报道,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对保护区内违规建筑进行清退整改。但大江风云“影视城”仍在2017年10月建成并进行全面试运营。

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护区检查后通报称,自2009年以来,镇江豚类保护区内就陆续进行开垦,至“回头看”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达到7200亩。

镇江江豚保护区整治违建后仍存人为建筑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保护区红线图

对于修建“影视城”一事,镇江市政府反馈称,位于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豚类保护区缓冲区)内共有人类活动29处,其中包括5处新建亭子;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镇江市认为,仅有5处新建亭子与豚类保护无关,需要拆除。

但督察人员现场发现,镇江市所称的5处亭子和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实际上就是大江风云“影视城”景区。整个景区内全是仿古建筑,仅在大门处挂一块“大江江豚保护科普研究基地”的牌子,景区内正在进行旅游活动。为此,督察组用“挂羊头,卖狗肉”形容这一现象。

当时的镇江国土局京口分局在处罚书(镇国土资监处京【2018】6号)中指出镇江文旅集团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镇江市京口区焦北滩内占用土地修建影视基地体验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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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尚未拆除的人为建筑

其处罚决定包括,责令镇江文旅退还非法占用的镇江市京口区焦北滩境内的50171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的5306平方米土地(一般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人民币277385元(罚款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5元,一般农用地每平方米10元收取)。

保护区内搞开发 废水直接排长江?

根据岳桦的指引,8月8日,津云记者前往保护区。离开镇江市区后,沿着京江路一路向东,远离了高楼大厦,路两边是芦苇的天堂,浅滩、河道还有不远处长江主航道的轮船的汽笛声是这里的主旋律。

在地图上搜索大江风云“影视城”,导航将记者指引到了焦山风景区附近。但四处寻找并没有大江风云“影视城”的招牌。在一块“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牌子旁边,记者找到一座保安室。

据值守的保安介绍,保安室身后原来是湿地公园,如今公园内的设施都被拆除了。只能自行车和行人可以进入锻炼。大江风云“影视城”在湿地公园东侧,如今也已经被拆除。

按照保安的指引,记者一路东行,在京江路边找到一座铁桥,铁桥南侧入口处有几名保安值守。当听说记者打听大江风云“影视城”的消息时,几名保安说,“影视城”已经拆除了,如今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但当记者提出前去“影视城”查看时,却被告知禁止人员进入。

不过,记者发现,“影视城”原址内仍然有人骑电动车经过。一名保安称,骑电动车的人是在浅滩上面巡查的。果不其然,几分钟后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骑电动车从浅滩穿过铁桥来到保安室。

据骑电动车男子介绍,他刚刚巡查的区域是长江豚类保护区,浅滩位于汊江和长江主航道夹角位置。江豚主要活动的长江主航道边,有时候也会进入汊江。该男子称,确实有江豚不时出现,但不好预测江豚出现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男子称,大江风云“影视城”原来就建在铁桥北侧,如今全部被拆除。不过,记者远远看到,浅滩上还有房屋存在。男子称,房屋是原来的泵站,浅滩上除了“影视城”外,还有稻田和养殖场,泵站就是为了灌溉和排水用的。如今稻田和养殖场都拆除了,泵站也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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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的泵站

对于“影视城”、稻田和养殖场拆除的原因。男子坦言,浅滩是在保护区红线内,上面要求拆除。此外,种植和养殖生产活动的废水直接排到了长江里,对长江水有污染,这也是被拆除的原因之一。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男子称,不仅浅滩上没有污水排放的地方,就连京江路上也没有污水井盖。整改后的浅滩要恢复原生态,低洼处要灌入长江水。

种植户养殖户撤离保护区拿到了赔款?

岳桦进入保护区后看到,以前稻田和养殖场的农用设备虽然已经拆除,但配套的水渠,田埂都未拆除,随时可以复垦。

镇江江豚保护区整治违建后仍存人为建筑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保护区内尚未完全恢复的水渠

在汊江捕鱼的一位男子称,浅滩上养殖场人员和设备都撤了,不过坑塘和水渠还没有回填,不知道养殖户过了这阵风头是否再回来。

记者在焦南泵站附近发现另一座通往保护区的铁桥,该铁桥同样被封住并有专人看守。负责看守的人员介绍,浅滩以前就是闲置的荒地,没有人来。几年前,浅滩开始开垦种植和养殖,承包稻田和养殖场的主要是附近的村民,他们和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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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保护区的铁桥

去年年底,除了大江风云“影视城”被要求拆除外,种植、养殖的也被要求拆除撤离。

不过,很多种植户、养殖户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还未到期,最终政府给予了合同未到期的种植户、养殖户部分经济赔偿。但具体赔款多少钱,男子并不清楚。

大江风云“影视城”拆除并不彻底

记者再次来到通往大江风云“影视城”的铁桥旁,希望进入“影视城”原址查看。经过多方沟通,记者被允许进入。

京江路和浅滩之前的铁桥长约80米,穿过铁桥后是一条马路,马路两边的芦苇和杂草超过2米高。路边设置了宣传牌,牌子上有镇江长江豚类保护区生态修复情况展示,还有大江风云“影视城”整改前后对比的图片。

镇江江豚保护区整治违建后仍存人为建筑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大江风云“影视城”整改前后对比图

图片中大江风云“影视城”原来的景观,在如今的浅滩上很难对号入座,宣传牌后面的土地有人为整改过的痕迹,但已分不清这块土地上以前有“影视城”的哪些建筑。

记者沿着马路向东北方向行走了约800米,发现一条岔路上摆着铁栅栏,上面写着“防火重地,闲人勿进”。岔路旁边是一个池塘,池塘内长满了绿色植物,池塘边有一排仿古建筑。

在仿古建筑一侧的大门上方挂着“大江书院”的牌子。虽然“大江书院”大门紧闭,但园内有座椅和电动三轮车,显然此处有人为活动。此外,浅滩上还有一座泵站、电线杆、线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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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书院尚未拆除

负责值守的保安表示,“大江书院”也将被拆除,但什么动工并不清楚。保安直言,泵站里已经空了,没有什么作用了,早晚得拆掉。

镇江文旅:“大江风云”全都拆完了

岳桦告诉记者,庭审中,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的诉求是希望法院判令两公司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对该自然保护区的破坏行为,并恢复原状,即立即拆除在保护区,尤其是位于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内的违法建筑;同时,赔偿环境受到损失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其金额用于保护区生态修复。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挽救江豚的“家”。

保护区迟迟没有恢复原状,岳桦人为这和大江风云“影视城”背后的股东有关。

记者查询大江风云“影视城”发现,“影视城”属于镇江文旅集团大江风云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文旅大江风云公司”)。

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镇江文旅大江风云公司的股东包括镇江市江滩开发管理处和南京淳璞。镇江市江滩开发管理处上级单位是镇江文旅集团。该集团是镇江市政府于2014年8月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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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滩管理处是镇江文旅集团下属单位

记者通过值守在大江风云“影视城”原址的保安联系上一位曾经在大江风云“影视城”工作的女士,据称如今她负责经营位于南京的“三国村”的影视景,和大江风云“影视城”类似,两家是兄弟单位。因为大江风云“影视城”涉及到占用江豚保护区,因此已经全部拆除了,今后也不会再复建。

镇江文旅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江风云项目并非占地6000亩。而是有6000亩荒地,但该项目实际占地450亩,均位于京口区焦北滩内,其中300亩位于红线之外,另150亩也是后期才确定属于保护区红线以内。最早保护区内的生态红线,没有具体的明确,焦北滩又是江沙堆积的滩涂,每年都在不断地变化。

8月21日上午,津云记者联系了镇江文旅集团市场部,一名工作人员称,大江风云“影视城”全部拆除完毕,事情已经结束。但当记者表示,为何“大江书院”没有拆除时,对方则表示自己并不负责这块业务,建议记者联系办公室。

记者联系镇江文旅集团办公室,说明情况后,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大江风云“影视城”已经拆除,对于“大江书院”为何没有拆除的情况,将由相关人员给记者回复。截止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镇江文旅集团方面的回复。

目前,对此次公益诉讼,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岳桦暂未收到开庭审理时间。津云新闻将继续关注。

文中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津云新闻记者 王曾 发自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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