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3:07:05来源:法律常识
装修,是牵动一家人的大事,但若婚房装修遇上装修合同纠纷,这大事就会变成令人头疼的烦心事。近日,虹口区律师参与非诉讼调解委员会就参与调解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最终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婚房装修问题多
沟通无果起诉装修公司
申请人夏某的子女计划在今年结婚,夏某早早的将新房交给一家装修公司装修。可谁知,装修公司拖延工期2个多月,导致新人在结婚后无房可住。不仅如此,装修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也没有达成,约定好的家具品牌被擅自替换、橱柜台面高度超标、卫生间移门改成开门、楼道外墙被破坏等等,气愤的夏某多次找到装修公司进行交涉,但对方却始终拖着不肯解决,无奈的夏某最终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院。后经法院与区司法局沟通,将此案以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方式委派至虹口区律师参与非诉讼调解委员会先行展开调解。
调解双方分歧大
耐心安抚明确双方诉求
调委会在受理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刘莹律师调解此案。调解中,夏某情绪激动,列出各项诉求,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近10万余元。
听完夏某陈述后,装修公司代表人一一对夏某提出的问题作出反驳,延期是因为工期正好遇到过年,装修人员不够,并且当时合同是套餐形式的,如果有单项不做是不退的;地板等材料的型号都是包含在合同品牌里的;并且合同没有约定是什么材质等等,并表示只愿意对部分确实存在的过失作出赔偿。
引法述情明责任
情法交融终使矛盾消弭
刘莹律师直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既然装修公司也承认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过失与不当操作,那么当前双方矛盾的焦点就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少。装修公司作为企业对于消费者夏某来说是相对强势的一方,并且确实对夏某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希望装修公司做出让步。最终,装修公司同意退还申请人部分装修费用并且为申请人更换受损的家具,申请人夏某也无需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尾款及其他费用。而夏某在装修公司完成上述义务后,将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虹口区律师参与非诉讼争议调解委员会由25名来自我区各大著名律所的律师调解员组成,致力于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矛盾化解服务。律师参与非诉讼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实践,我局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具有虹口特色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