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0:00:23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甘波等54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
据海口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自1990年代开始,被告人甘波伙同被告人陈昌红及黄思玮(在逃)等人在其所居住的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一带, 逞强斗狠,横行霸道,实施强占土地、伤害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其势力和影响不断扩大,逐渐称霸一方。
2013年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之后,甘波纠集被告人李方智、陈昌红、陆世鹏、黄思玮、陈祥辉等人,以亲属、同乡、狱友关系为纽带,网罗大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组织充当打手和帮凶,盘踞江东一带。
2013年8月,甘波、陆世鹏等人强揽“江东大道一期”土石方工程,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由甘波、李方智、陈昌红、陆世鹏、黄思玮平分。以该事件为标志,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甘波以其在当地的势力、地位成为该组织的“带头大哥”,其他骨干成员也各自网罗了一批“马仔”,形成以甘波为组织、领导者,陆世鹏、李方智、陈昌红、黄思玮、陈祥辉、吴朝拾、张海弟、陈美东、陈钟庆、林冠江、吴淑铭、陆琼裕、邱国志、冯明武、吴坤积、吴亦威、陈正宇、吴坤民、陈成庆为积极参加者(其中,前8人为骨干成员),陈进宝、陈风泽、刘运辉、许赞柏、吴小明、陈序、刘运恒、邱国壮、吴多雄、林芳辉、李华勇、陈钟伦、吴清超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内部层级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在海口市灵山镇、兴丹路、琼山大道等地建立据点用于躲避打击和存放枪支、刀具、钢管等凶器。自2013年8月成立以来,非法购买并长期持有枪支,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非法采矿、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码头、沙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6700余万元的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用于供养组织成员,在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后还为其疏通关系以逃避处罚。
为了争夺地盘,增强威慑力,甘波、陈祥辉等人非法购买并长期持有枪支。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中,该组织成员经常集体出动,不计后果,随意在公共场所使用钢管、砍刀、斧头、枪支打砸施工机械、故意伤人,给当地的工程项目建设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
该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揽了“江东大道一期”“滨海路二期”“如意岛”等海口市江东地区的多个主要工程,对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人民群众安全感降低。此外,在甘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时任灵山镇东和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的陈亚文与甘波等人相互勾结,非法办理土地出租手续,为组织成员通风报信,包庇组织成员,帮助该组织获取非法利益。
据介绍,该案是近年来全省涉黑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和犯罪宗数最多的一起涉黑犯罪案件。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12个罪名。该案涉及海口江东新区的开发建设,对海南自由贸易区建设影响较大,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
此次公开庭审,海口中院首次采用7人大合议庭的庭审形式进行刑事审判,由3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4人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海口市检察院7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53名辩护人到庭辩护。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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