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属于刑事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那么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与被害人和解吗?法律规定是可以的。我们一起了解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刑事案件中的和解诉讼程序主要是指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被告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和解程序。自诉案件中的当事人之间和解随时可以。但是公诉案件中的和解要符合一定条件。
什么样的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和解呢?
如果刑事案件因当事人双方民间纠纷引起,并且涉嫌的罪名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侵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犯罪的案件,还应当是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案件。或者,对于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并且属于过失犯罪的案件(除渎职犯罪以外)。这两类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有真诚悔罪表现,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了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谅解,属于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有个例外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悔过提出和解请求,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前,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案件有关人员的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并对当事人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属于自愿和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当事人和解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律师提示:
和解属于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规定的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对符合规定的案件中进行和解。对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和解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判决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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