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3:00:09来源:法律常识
八月份以来,
我省遭遇台风“三连击”。
现在,
台风虽已过去,
但造成的影响还在持续。
上周,
受“海神”影响期间,
廉女士停放在让胡路新潮附近的车被砸伤,
初步判断是路边灯杆部件掉落导致。
随后,
廉女士分别联系了辖区城管和物业部门,
希望得到赔偿,
但始终没有找到具体负责人,
这让廉女士一时没了主意。
那么,
车主遇到这种情况究竟该怎么办呢?
先来看看宋晓华律师怎么说:
正常情况下,
如果安装或维修养护不到位,
且没有警示标志,
管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看到警示标志,
仍将车停在附近,
管理方可少承担或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失,
比如台风,
管理方不承担责任。
但是,
不管哪一种情况,
车主都应该
第一时间联系交警,
以便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