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7:35:47来源:法律常识
我还能要到这半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吗?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我姓由,38岁,男,汉族。老家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人。
我在北京昌平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月薪实发到手15000元。
我是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受伤,我无责,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一案正在处理当中。
我曾给单位递交了诊断书、住院病历和休假条,单位给我书面出具了一年的停工留薪期决定书。
因为我的伤势比较严重,伤到了骨盆和股骨颈及相关神经损害。我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前向单位递交了申请延长,公司出具书面的同意延长半年停工留薪期的决定书。
一年半的停工留薪期满后,我还是需要继续治疗与康复,在一年半的停工留薪期满前三日内又向单位递交了申请延长半年停工留薪期,同时递交了诊断书和休假条。
这次,单位书面出具不同意申请继续延长的决定。
我的工资15000元一直发了一年半时间,到2022年2月就满了一年半。
2月至8月这六个月每月发的生活费3000元。
请问陈律师:
我是否还可以向单位主张这六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数额多少?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由先生。
您可以向单位继续主张这最后六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您依法履行了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手续,递交了延长申请。若单位有异议或者不同意,应按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依法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公司没有依法履行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确认申请手续,直接给您出具不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决定,不妥。
您的主张数额计算为:(15000元/月-3000元/月)×6个月=72000元。公司应给您补齐这六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差额72000元。可以和公司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我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不久前曾代理过和您基本一模一样的一个海淀区的一个停工留薪期延长的工伤案,劳动仲裁完全支持了我方的仲裁请求。
备注一:政策依据: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八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708篇工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