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6:47:58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5月27日上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同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在营口中院举行《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
营口中院副院长李嘉琪、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田维桢等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将在遵循《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先试先行的原则,就部分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展开合作。
签约仪式上,李嘉琪副院长表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是一个多赢的举措。营口中院将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队伍一道,大力推动律师调解工作常态化,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田维桢主任表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既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有利于律师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业务经验的积累。睿智律师事务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省司法厅的文件精神,与营口中院就律师调解工作展开深入合作。
签约仪式结束后,协议双方就律师调解的有关细节进行商议。
关于“律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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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律师调解
律师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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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营口市被确定为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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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成果
营口中院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构建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目前全地区7家法院均已建立能够满足律师调解的工作场所,并配有相关工作设施设备,并已有律师实际开展律师调解工作。
年初以来,营口中院在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过程中敢想敢试,从单个创新举措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积累了一定经验,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为案件大院向审判强院迈进提供了坚实保障。未来,营口中院还将持续发力,不断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不断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定期会同司法局、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搭建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平台,借助社会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营口模式”。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