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2:24:25来源:法律常识
父母亲的遗产出现纠纷,怎么处理好?
原告:汪女士,女儿
委托代理人:杨律师,浙江律所
被告:杨女士,女
被告:韩先生,男
被告:计女士,女
共同委托代理人:柯律师,杭州律所
原告汪女士与被告杨女士韩先生计女士等三人遗产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在2015年5月8日立案受理。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汪女士的的居住地是临安区,实际被告杨女士韩先生计女士等三人是在富阳区,一方起诉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由被告杨女士韩先生计女士等三人的富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