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0:15:17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被拆迁人在征收拆迁维权中会陷入迷茫,面对征收方的威逼利诱,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维权,就开始“病急乱投医”,采取各种方式与征收方抗衡,甚至可能有违法的方式,最终被征收方抓到把柄,将自己维权的优势地位丧失,导致维权难上加难。晏清律师事务所接待的当事人中就有这种被拆迁人,律师们在帮助这类被拆迁人维权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结果的不确定性依然很大。那么征收拆迁维权中究竟有哪些禁忌呢?被拆迁人有哪些行为不该做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一、妄图用上访解决问题
有很多被拆迁人都想通过上访解决问题,虽然上访无门,常常遭到有关机关的相互推诿,但是被拆迁人还是乐此不疲的将上访作为救命稻草死死拉住。晏清律师在此提醒各位被拆迁人,信访局不是万能局,简单来说,信访局是处理来信来访的部门,它只能将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转达给相关部门,而无权直接做出处理,就拿征收相关问题来说,就算信访局接受信访,最终处理机关仍是征收部门。很多信访要持续几年,耗费大量的经理和财力,被拆迁人最终幡然醒悟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发现诉讼时效已过,再也无力回天,很多被拆迁人悔不当初!
所以信访在征收维权中,不是一个好方式,各位被拆迁人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通过委托律师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盲目的依赖上访,就是征收拆迁维权的第一个禁忌。
二、妄图通过媒体维权
很多被拆迁人看到各种网络媒体上有相关曝光,引来大量关注,就也想通过网络媒体曝光方式给征收方制造舆论压力,进而维护权利。但真的如此简单吗?首先媒体追求曝光的是有大量关注的新闻,比如娱乐八卦,虽然征收拆迁问题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影响巨大,但是对于媒体来说,不是具有报道价值的热点问题,他们就不愿对此进行报道。其次找到小媒体报道可能没有效果,而找到大媒体可能又花费巨甚。再次就算有效果也只是舆论压力,并不能起到实质的效果,如果征收方不理不睬,那么被拆迁人也束手无策。所以各位被拆迁人不要将希望寄托于媒体曝光,而忽略了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忽略了诉讼维权道路。
三、拒绝相信法律,一意孤行
在征收拆迁案件中的被拆迁人,往往是普通百姓,对于法律程序与规定不了解,只觉得征收方与法院肯定沆瀣一气、官官相护,就算诉讼维权也是无用,只会又浪费一笔律师费,所以压根不考虑雇佣律师维权这条道路。但与此相反,行政诉讼往往是征收方最害怕的维权道路,况且“告官”本就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被拆迁人的权利,面对征收方的违法行为,我们自然有权利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赔偿法》也规定了征收方违法征收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的问题。很多案件就是在进行诉讼后,征收方找上门来与被拆迁人谈判,想要被拆迁人撤诉,最终被拆迁人获得了满意的补偿。所以各位被拆迁人不要固步自封,一厢情愿的认为法院与政府沆瀣一气,而放弃了最有效的维权道路。
晏清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切忌采用错误的方式维权,这样会付出大量的成本,却得到最低的回报,征收拆迁维权案件复杂多变,仅依靠自己很难与征收方抗衡,被拆迁人请律师介入到案件之中,应宜早不宜迟,拖延的时间越久,案件的复杂程度、维权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请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获得诉讼的优势。保护每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以来的信念。希望各位当事人均能在律师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