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3:10:1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王某在舞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最终讨回赔偿金3.8万元。为表达感激之情,王某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捍卫正义”字样的锦旗。
王某系某单位职工,在车间工作时不慎摔倒,导致腰椎间盘突出复发,向单位领导汇报后自行就医。医生建议王某保守治疗,静卧休养。王某通过微信向单位领导请假,领导未回复。三天后,王某突然接到用人单位负责人的通知,说要对其停职停薪。王某非常气愤,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于是向舞钢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为王某指派了援助律师。
援助律师帮助王某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卡工资流水、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证据资料。庭审时,援助律师指出用人单位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金、与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庭后,在案件承办人员的努力调解下,王某与单位握手言和,单位一次性向王某支付3.8万元。
近年来,舞钢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降低援助门槛,创新援助方式,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累计接受法律援助咨询14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