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被骗后找律师是否有用,网贷被骗后找律师是否有用呢

时间:2022-12-01 19:37:03来源:法律常识


遭遇金融诈骗,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被骗诈骗要及时维权


作者: 聂成涛律师

实践中发生了许多如互助金融、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互联网金融骗局。其中P2P网贷、原始股股权众筹、虚拟币、交易所、外盘投资等都被爆出存在巨大问题。这种平台一方面能利用互联网优势,招募到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另一方面确有利用监管不力、信息不透明等漏洞,进行虚假宣传,并捞一笔就跑的情况。

笔者长期处理金融诈骗案件,并成功帮助很多投资者追回了全部或部分损失,现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投资者有用。

一、实践中发生的金融诈骗案件汇总

1、P2P网贷跑路。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之一,其典型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但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便血本无归。被警方定义为非法集资的e租宝就属于此类模式。2015年12月初网贷平台e租宝突然被查,12月8日网站停止登录及一切业务操作。据平台官方数据, e租宝平台累计投资总额已超过750亿元,总投资人数90多万人。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元。

2、股权众筹或原始股骗局。股权众筹或原始股骗局往往打着“净赚数十倍”、“一夜暴富”等高额利润的诱惑旗号,但专家指出,股权众筹中,一些别有用心者常常会通过空壳公司、无产品的公司,以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忽悠投资者上当受骗。或借助“股权众筹”、“原始股”等概念的粉饰,竭力鼓吹自己的优越性,让一些投资者丧失判断力,进而导致受骗和利益受损。

3、虚拟币骗局。虚拟币也是近年新兴的一种投资模式。媒体关注的一个名为“赫尔币”的虚拟货币骗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数百名投资者,在赫尔币中国区网站这一理财平台进行投资,仅仅数月时间,该投资平台就关闭无法打开,幕后操盘手疑似跑路,投资者的700多万元资金几乎全部打了水漂。还有最近比较火的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这种技术机构本身并不难,脱离比特币可能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目前并没有分布式系统上的智能合约的必要性。不论是金融领域还是物联网领域。从货币发行逻辑上来讲,比特币这种总量恒定的货币并不是一种好的选择。并不存在比特币替代法币的过程。比特币本身有市场就有价值,由于本身的去中心化结构和全球已有的数千万用户基础,比特币价格可能会涨。目前最为恐怖的是利用数字货币概念大肆的做着“忽悠乃至欺骗”的行径,自从2013年8月开始出现后,目前愈演愈烈,前前后后几十个骗局。学者们只顾鼓吹“区块链数字货币”,却不来准确界定和投资人教育,给骗子留了太多的作恶空间。

4、“一元购”变相赌博。“一元购”的玩法很简单,如一部标价7280元的苹果6Splus手机,平台会号召人们交少量钱来换取抽奖资格。等到集纳的钱高于奖品价格后,平台会进行抽奖,选出一个人获得奖品,平台自然也赚了不少。此类模式奖品五花八门,从苹果手机到宝马汽车。模式叫法颇多,微信上相关APP和平台多达数百个。在济南工作的小吴就在“一元购”中栽了大跟头,他从今年3月份开始接触“一元购”,到今年6月份,仅三个月的时间,就亏了近20万元。小吴说,刚开始玩还中了一些电饭煲、电风扇之类的小家电,后来就开始亏本。为了回本,小吴投入更多金额抢购电脑、单反等高价值奖品,结果越亏越多,直到亏到十八九万才幡然醒悟。

5、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石家庄一储户在资金掮客的介绍之下于2014年4月在工商银行存了300万元,存款利率高达8%,但是2015年4月他拿着密封好的存折、银行卡来银行取款,却发现3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而信封里的U盾也被银行告知是假的。工行则表示自己没有责任。实际上大部分银行存款失踪的案件均是“贴息存款”惹的祸,一般是资金掮客与银行内部员工暗自勾结,将客户的钱挪作他用或是直接卷款而逃。银行一般都会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要么说是员工个人行为,要么说员工已离职,能主动承担责任的少之甚少。这些案例爆发之后很少有下文,储户要想追回自己的钱要经过重重关卡,即使最终拿回也只是部分存款。

6、泛亚兑付危机。2015年4月开始,泛亚兑付危机持续发酵,到9月份全面爆发,涉及全国几乎所有省份,共牵涉22万户投资者、430亿元资金。事件的起因是投资者都投资了泛亚贵金属交易所旗下名叫“日金宝”的一款活期理财产品,T+0,年化收益高达14%。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庞氏骗局,用中国话来解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12月22日,也就是危机出现之后经过大半年的时间,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八)》,通报显示,昆明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7、MMM互助金融。MMM最早1989年出现在俄罗斯,创始人是俄罗斯的一个数学家马夫罗季,1994-1997年泛滥俄罗斯,涉及玩家约1000万人,马夫罗季还被选为国家杜马议员,疯狂期资金周转占全俄罗斯交易周转金的一半。后崩盘影响太大被抓坐牢,根据调查,造成的总损失是800亿美元左右。带着对传统金融的不满仇恨以及对互联网技术、去中心化思路和人性的贪婪的准确把握,出狱后,马夫罗季又将MMM这个去中心化传销卷土重来,并要把他发展到了全球。这两年MMM开始在东南亚大规模传播,全球玩家预计有上千万,官方网站流量在全球排名能进前一万,日均PV约为40万。排名靠前的国家包括:中国、南非、泰国、印尼等。这种互助金融将人性的贪婪充分的挖掘。月30%收益的暴利诱惑,让整个人群在中国迅速扩张。在中国大半年时间,圈了上百万人,2016年11月,央行等四部委发布风险提示,12月26日,MMM中国区彻底崩盘,数百万人损失惨重(当然,崩盘前跑的人都赚了)。

8、“善心汇”传销骗局。受MMM的启发,中国出现了“善心汇”传销骗局。善心汇全称为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3年5月24日在深圳市龙华新区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张天明出资51万。这个公司申请6个善心汇商标,其中包括殡仪服务的商标。张天明说,2015年左右,他开始接触3M和云互助等大量传销资金盘,受它们的启发,逐步完善了善心汇的想法,形成现在的善心汇系统。2016年年底,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5个亿。2017年7月份,张天明相关业务主干被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张天明通过发展下线收取会员费,已经非法获得十余亿元。其号称“扶贫济困、均富共生”,而其真正投入捐助和扶贫项目中的钱只有极少数。据办案民警介绍,多年来,张天明把自己包装成“大慈善家”、“经济学者”。而事实上,他初中肄业,并未研究过经济学。张天明向警方供述,善心汇就是传销。“我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取得个人利益,各种包装都是为了迷惑大众,吸引更多人加入。其实我很清楚,善心汇平台迟早会崩盘。”把拉人头包装成“扶贫”,是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9、国内交易场所非法期货。2017年1月初,证监会联席会议要求对全国的交易所进行“回头看”活动,集中整顿全国的交易所,切实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国各省的交易场所都在此次整顿范围之内,其业务全部暂停。各地的交易场所都有省级部门的相关批文,但也都是经营现货方面的。可相关交易场所或平台从事却是期货的交易模式,本质上而言是一种非法期货。各交易场所或平台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诈骗罪,对此,实践中已经有好多黑平台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类骗局也已经造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投资损失,损失金额百亿左右。

10、外盘投资骗局。在国内的交易场所进行整顿的过程中,国外的交易所顺势占领国内市场,利用同样的手法和模式,继续吸引国内的投资者进行投资,给其造成严重损失。比较有名的如IGOFX案件,其在进入中国仅仅半年左右的时间里,疯狂发展下线40余万人,受害人总计被骗金额高达50亿美金,合人民币300多亿!张雪娇担任中国IGOFX总代理,一个91年,江苏常州的90后。据真实数据显示,张雪娇个人从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份,光从受骗群众手中抽取的佣金就高达3.5亿美金!于2017年6月11日凌晨跑路,至今了无音讯,微信,手机全部更换不再使用。另外,还有其他的外盘,通过吸引投资者投资外汇期货,但结果是投资之后,一直亏损,直至全部财产赔光。

二、金融诈骗案件频发原因分析

金融诈骗案件频发,给投资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研究金融诈骗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法律因素

金融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相关条例并不健全,有些内容不符合现实的需要,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其次是技术因素。相关部门刚开始没有认识到金融诈骗犯罪的危害性,没有保护好公众的隐私信息,诈骗者可以容易的窃取用户信息,锁定目标进行诈骗。有关部门没有对金融诈骗犯罪做到足够的重视,对公众个人信息的保护技术不足,黑客很容易发现网站漏洞盗取公民信息,才使诈骗行为不断滋生,发生了许多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案子。

(二)经济因素

改革开放后我国产业结构不断更新换代,用工需求减少导致劳动力出现过剩的局面。在金融诈骗犯罪案件中,诈骗者一般都属于青壮年,都想通过用快速简单的手段来获取钱财改善自己的贫困状态。

(三)社会因素

市场经济的浪潮使一些人价值观扭曲,秉承拜金主义,诚信缺失严重,诈骗者为了快速获取钱财,宁愿采取非法手段,公民的防范意识薄弱更给了诈骗者可乘之机;政府在引导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质方面工作不足;我国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差距,贫者愈穷,富者愈富,生活在底层的无法翻身的人就会想出非常的办法作为快速赚钱的方法。

(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原因。

由于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金融系统原有的规章制度失去了应有的规范约束作用,如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金融有效监管体制尚未真正形成,金融监管缺乏应有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从而易被不法之徒利用。

从已发生的诈骗案件看,诈骗团伙通常盗用他人身份证开立银行账户,这些个人账户完全由诈骗团伙控制,平时账上资金很少,账户很不活跃,诈骗团伙诈骗得手后就将资金连续转账,并分散到不同账户提现。我国银行已经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的数据中心和运营管理系统,具备账户数据分析过滤的能力。建议根据诈骗行为特征,对账户存款金额、休眠时间等设定条件参数,筛选重点监控账户,对这类账户的连续性转账及到账资金提现设定一定的时间限制。例如,规定资金到账24 小时后才能提现或再次转账到非同名账户,对于确有需要提前转账或提现的客户,可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到柜台办理,或通过客服电话核对身份及交易细节后方可办理。设置上述控制节点,技术上没有难度,只要调整相关参数就能做到;涉及的账户数量很少,绝大多数客户不受影响;资金到账后银行立即开始计息,客户经济上没有损失。建议金融主管部门将反诈骗工作与反洗钱、反恐融资统筹布局,完善相关金融制度。

(五)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

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受地域限制,让支付变得更加的快捷方便,但其在审核用户信息方面却不够严格,只要银行卡开户信息同本人姓名一致便可完成银行卡绑定,从而能够执行快捷支付的操作。而银行柜台在进行大额转账或现金业务时,需要由本人持银行卡和身份证,在确认两者为一致信息时才可进行办理。就拿支付宝来讲,其在执行转账操作时,只是账户与账户间的转账,对实际操作人并不作限制。且运营商在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性这一大前提下,会将操作环节、步骤作尽可能地简化,并使资金尽快到账,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服务体验,却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的内控不严,也使的诈骗案件更容易发生。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企业,盈利是其根本目的,所以他们需要去推广自己的支付业务,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客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开拓业务时,给一些不法单位提供了许多方便,有的更甚至成为了诈骗者的帮凶。

三、金融诈骗案件维权困难原因

投资者拿出自己的血汗钱投资理财,遇到问题时,为何维权那么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机构强势,斩断维权路

一些强势金融机构通过种种办法干扰法务工作,有的甚至通过一些政府主管部门施加压力,影响维权行为。金融理财产品纠纷涉及数额较大,经常受到广大媒体关注,但遗憾的是,一些所涉金融机构也会采取施压或公关办法,干扰媒体采访报道。

(二)投诉道路不通顺,不属消费类别消协不管

“我买理财产品遇到问题后,找了多个机构都没得到解决。”重庆渝中区大坪王福勇先生表示,他在某银行大坪支行花5万元买了1份一年期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当时承诺预期年收益率为6%。到期之后,王先生领取本金和收益时,银行却告知实际年收益只有0.72%,仅比活期存款利率稍高。王先生说,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宣传“零风险、高收益”,这种行为明显是在引诱投资者上钩。不过让王先生更气愤的是,当他找到某银行重庆分行讨说法时,银行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让王先生找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以后只告诉他,凡是投资都存在风险。王先生又找到消委,但消协表示不属消费行为不受理,问题至今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适用本法的前提是“为生活消费需要”和“购买、使用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消协认为购买理财行为不属于生活需要,也属于购买使用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因此不予受理。

(三)过程复杂、时间漫长,维权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

2014年7月24日,在中诚信托13亿元“诚至金开2号”计划到期的前一天,中诚信托公告延期15个月兑付,自此“刚性兑付”被打破,这个事件也曾经轰动一时。

“诚至金开2号”宣布延期后,各地投资者一直不满意,通过各种渠道维权想讨回本金。到目前为止,各地投资者已多次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与信托公司及银行交涉,并曾向监管部门投诉中诚信托公司和工商银行违法发行及风控监管失职,但仍然无法得到实际的解决,不少投资者的耐心也耗尽了。

其中一位投资者维权至今,平均每人花的维权费用已近2万元,还不包括诉讼等其他隐形费用,仅是到北京的维权的机票、住宿费就近1万元。

花费大量的金钱、时间和人力成本,事情可能最终还是得不到解决,投资损失还是得由投资者自己承担,又或者是维权成功了,但能得到的赔偿却相对过低,导致得不偿失。这使不少“苦主”对维权望而却步。有投资者表示,如果涉及的金额不高,又难以维权的话,会选择放弃,免得时间和精神应付不过来,还影响自身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四)专业性强,举证难度大

一般来说,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并不会想到自己当初就是在被忽悠,从而想到要把整个交易过程录音或者录像。所以往往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诉说自己是被银行工作人员忽悠后才购买的保险、基金、理财产品,且未告知风险,而银行人员则说自己已经提示风险等,双方各执一词。这在法律上就存在事实证据问题。

既然当初投资者可以被误导或欺骗,那么必然对理财产品不够了解,无论是晦涩难懂的合同,还是所谓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发行机构或者投资标的,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都如同天书。大多数投资者脑海中只存在活期定期、利息、存几年、保不保本这些简单的概念。而且投资理财涉及银行理财、股票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等众多金融领域,专业性强,不可能所有投资者把这些领域都研究清楚才理财。所以到出现问题时,投资者根本不清楚如何去举证。

在P2P网络贷款领域,还有更令人头疼的情况,由于网络借款大多没有借贷双方一对一的合同,而“借贷合意”又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核心因素,投资人想证明自己借出过资金都十分困难。

更有甚者,投资者手里面都没有合同,特别是那些网络诈骗,所签的协议都是电子协议,根本没有纸制合同,所有的资料都在诈骗者手里,真的案件发生之后,投资者手里没有任何的证据,这是维权最难的地方。而且投资者在案件发生后,怎么被骗的都搞不清楚,对骗子的套路根本一无所知,这对投资者自己而言,维权实在是太难了。

四、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根据笔者在处理这类案件中的经验,维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多个渠道投诉

目前理财产品呈现多样性以及产品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如果仅依靠消法来解决这当中的欺诈、误导性销售或者投资陷阱,是不太理想的,应该多渠道解决。投资理财的服务往往是订立服务合同的过程,通过主管部门进行维权是一部分,相关投资者也可以利用《合同法》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投资者投诉还可以找监管单位,比如证监会、银监会或保监会,甚至可以找人民银行,如果涉及诈骗,还可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投资者也可以向相关的媒体报料,曝光行业黑幕,引发社会关注,促使企业尽快解决问题。

(二)报警

报警是投资者的无奈之举,只有在他们自己没有办法追回款项的情况下,才会去报警。当然实践中的一些经济纠纷,很多当事人也想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解决,这是行不通的,因此,公安部有相关的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不能涉足经济纠纷。因此,当投资者去公安机关报警的时候,多数时候,公安机关都以是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除非案件人数持续增多,媒体也进行了大量报道。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诉讼

在案件发生后,很多当事人都不选择诉讼,原因无非是诉讼时间长、成本高,还不一定能赢,甚至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投资款根本无法执行回来。但是对一些案件,在公安机关不管,相关监管部门也无法处理的情况下,诉讼则成了维权的唯一途径。至于如何诉讼,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设计具体的诉讼思路并准备证据。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案由,需要不同的证据来支持。

从过去那些金融诈骗案例的处理结果来看,无论是好还是坏,投资者都将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有的苦苦等待,有的抱团维权,经常要花费数年才能得到最终结果,而且很多结果都不是很理想,能全额追回投资款的少之甚少。其实这些案件中并不是说犯罪分子的手段有多高明,投资者都或多或少犯了一些错误,有的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有的是过于贪婪,有的是盲目跟风而没有自己的判断力。只要我们提高警觉能力,大部分的陷阱都能够避免。对于投资者来说,事后努力想办法弥补永远没有事前深思熟虑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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