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1:37:25来源:法律常识
面对人性,律师应该是如何周到办案
先说两件小事。
有个同行朋友聊起最近他的同事遇到的案件,是我们上海市的征收利益分割案件,就是俗称的动迁案件。作为被告的一方是两兄弟,原告是另有其他人们。两兄弟口头上达成了协议,无论将来分得多少都平分,二人就在法庭上向法院表态:不需要区分二人之间的份额,这就意味着判决书会写成二人共同分得***元。但是案件判决后,二人的兄弟之情终究逃不过人性考验:对“平分”产生了争议,现在又打算再去法院诉讼进行分割。
第二个故事
我接待的一个大姐,当年和丈夫二人一起就房产确权起诉公公,且不说这个诉讼能不能赢,但是这位大姐做了几件事:第一、去法律援助中心找免费的律师,但是法律援助中心有严格的规定不允许受理涉及房产的案件。第二、大姐私下找了法援的律师,用极低价要求这位律师接了这个案件。第三,律师费是由丈夫支付。所以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由于丈夫与这位律师配合默契,原先作为原告的丈夫突然和被告公公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从技术上撇开了大姐的参与。——这是几年前发生的事情,但是却埋下了雷,对现在丈夫起诉离婚时的夫妻产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两个故事,对比我在上个月结掉的一个案件。
同样是征收利益分割案件,一方当事人人数较多:A方六人(知青大家庭),B方三人(实际居住人员),C方两人(空挂户口人员),一共是11人在册户籍,像这样的情况在我们黄浦区动迁中非常常见,和大多数大家庭一样,他们都愿意协商,但是几轮下来,C组这一方明明是最弱弱的,但是要求却最高,于是A组和B组忍无可忍,决定一起聘请律师起诉C,并决定待排除C之后按人均来平分所有动迁款。
那么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真的愿意A组 和B组按人均平分吗?如果真的愿意,那么你们书面协议先写好,然后再一起办理律师委托。
——因为我作为你们的律师不想将来万一你们反悔说不愿意平分了,你们再来责问我,要我给你们一个公平的答案。在律师这里,当事人自愿的事情,还有什么公平不公平要谈的呢?要考验人性也要放在前面考验,而不要放在事成之后考验。
后来这个案件,A和B在落笔了书面协议后,我代理A和B起诉到法院后,获得了胜诉,(这种胜诉很简单),但是在办理征收款支票时,B组某人突然说了一句话:我们之间不能平分的,你们(A组)其中两个人不能算的。——我望了望A组代表,内心OS:幸亏当初你们有书面协议啊!不然反水就是分分钟能发生的。
今年是老张做律师第十三年了,最近几年一直在做征收案件,对于人性真的看的太多了,所以尽职的律师,要与客户之间形成紧密的联系,要永远都在为客户考虑:我们收取多少律师费,代表着客户对律师的认可度,也代表着律师要为客户承担的“操心度”,多想一些,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这样做律师不能说会成功,但是不会给自己的客户产生不利的影响。
今天,第二个故事里,我对那位大姐说,如果你今天仍然想要白嫖的,那我是拒绝的,我很忙,我需要为已付费客户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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