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2:50:42来源:法律常识
哈尔滨交通局执法人员疑戴14万元名表引争议,当地纪委回应正在调查。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网约车司机因拒绝男乘客在车内抽烟遭其举报,随后,网约车司机将当事视频上传网络,质疑自己被钓鱼执法,被“公报私仇”。6月13日下午,哈尔滨松北区发布通报,称该男乘客为区交通局借用人员,已予以清退,相关执法人员等9人被处理。
但涉事视频持续在网络发酵,随着视频一起发酵的,还有网友在视频中截取的一帧截图,截图中,其中一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戴着一块疑似劳力士“绿水鬼”手表,据查,该款手表在某电商平台售价为14万元。
6月15日,哈尔滨纪委回应媒体,目前已经接到许多市民举报执法人员手戴名表的行为,正在调查。该事随之引发新一波热议,网友们意见不一。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收入不足以支撑买得起这么贵的名表,应该严查。”也有网友觉得“家里有钱不可以?高仿不可以?”
有关公务人员穿戴和收入问题,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法律并未限制国家公务人员戴名表等行为,但是应当证明其为合法收入,接受群众监督。现场执法人员由于其行使的行政权力是宪法所赋予的,因此其行为也应当受到宪法约束。如果该执法人员不能证明名表的合法来源,根据哈尔滨市公职人员收入,其支出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虽然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公务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如果该执法人员所佩戴手表为真,那14万元的手表明显超出了公务员的正常工资水平,有必要对该名执法人员的收入来源进行调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代表着相关部门的形象,着装要符合规定,不提倡机关公务人员在工作场合佩戴高档的珠宝首饰。
来源 大众日报
编辑 谢永利
流程编辑 严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