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9:37:07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琪哥,深圳 ' 正义执行 ' 律师团队创始人,
一名执着的70后东北汉子,深圳20年。
团队专注解决广东地区经济纠纷终本案件执行难多年!
“为什么有些专门做执行的律师连终本的死案子都接?”
这是今天看到的一个问题,回答完了觉得或许大家也想了解,就复制过来给大家看看。
执行律师,其实描述的是一个行业。
与以往大家了解的诉讼律师”接案子写材料,开庭等判决,拿到判决就完成任务“这种单打独斗模式不同,执行律师是团队作战的。
一个小组至少是5~8个人。多头同时推进案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强项(更像是一个特种部队组合)。
每个执行律师团队定位不同。
由于执行案件的回款周期都很长(通常是三年左右),所以国内真正做执行的律师团队非常少(不超过五家)。
那些冒充律所的法务公司不算。他们连自己的合法性都没有解决,就谈不到帮别人执行案件了。
你把案件委托给他,他真的不干活,你想维权都很难,因为他不受律协管辖。
在大陆还没有开放私家侦探行业。所有的调查取证工作都需要法院授权的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听名字就知道,他只能给开给律师。
法务公司本身不是律所,连律师都没有。他说他能做调查取证,能做执行,这本身就是笑话。
再加上他把话说的很满,什么”案子只要交给他就能百分百回款“,什么”拘留是分分钟可以搞定的“之类,那就更扯淡了。
您问为什么会有专门做执行的律师接终本案件?
其实不仅仅是接终本案件。像我们是“只接终本案件,而且只接百万以上的疑难案件”。
这个和每个团队的强项和定位是相关的。
你要是问我们杀人放火相关的法条,我们也不熟。
法律是一个大海,法条和司法解释每天在更新。个人感觉一个月不学习就会产生危机感,感觉自己被落下了。
各种法条和司法解释海量更新是大前提,所以一个人甚至一个团队,想在所有领域都能做精做专,这只能是梦想。
有的律师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综合性人才,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能做好。
有的律师决定只专研一门。所谓的深耕三年必有所成,指的就是这类人了。
个人更认可这种在一个选项低头耕耘,打通自己认为有价值板块的所有节点,成为狙击手的价值观。
所以我们团队可能就深耕得更细致。
在我们的价值观看来,就算是一个行业一个选项,深耕三年也还是会有盲区。
因为你的时间分配除了要跟上最新的法律和最新的司法解释之外,大量的时间是在实际的处理案件,跟老赖做斗争。跟各种花样翻新的老赖斗智斗勇。
而不要忘记,对方是有狗头军师的,对方的军师也是懂法的人。大家只是因为价值观不懂,他选择为被告服务而已。。。
每个人的时间所限,所以盲区难免,所以我们选择团队作战。
有人负责调查,有人负责沟通,
有人负责组织协调,有人负责整理资料。
最终的目的是达成一个合力,
能够在最短时间给到被告最大压力,促使对方还钱。
合理合法地利用法院赋予的律师调查令权限,完成回款目的。
每个案件不一样。所以没法回答你问的具体有什么办法能解决执行问题?
只要是能够推进案件进程,能够加速深挖详查被告转移资产、隐匿资产线索的所有方式,都是我们日常的工作。
我们的工作就是找到案件不能执行的节点,之后打通节点。
原告的几百万借给了被告,转账到了被告指定的银行卡。现在钱没了。
那钱哪儿去了呢?钱是不会自己蒸发的。
既然资产不会灭失,只能以不同的形式存在,那顺藤摸瓜、资金流向的所有查询就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就像原告说的:我要知道我的真金白银到哪儿去了,怎么就没有了?
为什么我转给了被告,但法院却说这个钱没了,但不告诉我钱怎么没了,老赖把钱花到哪儿去了?
查查银行的流水那么难吗?
确定老赖是假离婚那么难吗?
诉讼时效过期了,就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
每个案子不一样,我没法给你统一的答案。
但我可以告诉你,并不是每个终本案件都不能执行,否则就没有我们这个行业存在的价值了。
聊聊执行的基本概念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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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说执行最关键的是什么?
有的人说是法条,而我认为是沟通。
执行是一种行政执法权,执行法官是有自己的度量权的。
也就是说同样的一个案子,
如果沟通得好,法官认为可以恢复执行,那就恢复执行,
他认为可以查被告老婆,那就查。
他觉得值得开调查令,他就开。
他认为需要协查,他就盖章发文书过去。
而如果沟通不好,这一切都不存在.
或者说他一辈子不给你恢复执行,他也是合法的[衰][衰][衰]。
大家通过以上就能知道,你跟执行法官的沟通是多么的重要。
不要忘记,你的目的是为了回款,而法官日常工作考核标准却是执结和案件终本率。
案件不回款对他没有影响,但帮你恢复了执行却没有回款就影响了他的考核。
也就是你的回款诉求与法官的努力方向无关。
2、执行的目的是为了回款,但与我们通常说的找钱并不一样。
我在深圳20年,我们的经验是50万以下的案子拘留基本都能搞定,不需要找钱。
但现在是疫情期间没法拘留,所以为了推进案件,我们只能把案件做得更深。
民事案件超过60岁就不能拘留了,但刑事案件可以放宽到75岁。
也就是说就算是一个70岁的老人杀人了,该抓抓,该枪毙枪毙。
回到拘留这个事儿。
既然民事案件不能把它做拘留。那就把它往刑事案件上弄。
如果对方是公司,看看他转移资产数额是否超过20万?
如果对方是个人,看他个人转移资产数目是否超过2万?
超过了,就有机会往拒执罪上靠(刑法第313条,大家可以自己查,我就不多说了)。
但转移资产数额确定现在有两种说法。
比较保守的老法官一定要按照法条,也就是说被告在判决生效之后转移的金额才算是拒执罪金额。
但90后的新法官就会比较宽容。既然王八蛋把钱转走了,那就从债权发生开始查流水。
就算不符合拒执罪,还可以使用撤销权。
我们可以看到90后法官做事更灵活,原告感觉更贴心。
深圳龙岗区我们上个月在海吉星做了那个拒执罪,就是这么回款的。
其实两种法官的思维方式都没错。
一个是以拒执罪为目的,一个是以回款为目的,
个人更倾向于后者。
拒执罪这个事儿按照目前数据来看。深圳广州,江浙,苏杭、上海都做得很好。
虽然跟大家期待的那种好还有很大差距,但是和其他城市相比,已经好的不能再好了。
历史螺旋上升,大家必须要给法规制定留时间,给法官有胆量撸开袖子加油干时间。
至于跟法官沟通的艺术,大家慢慢揣摩吧,
做几十个案子,自然就熟悉了。
这里顺便说一下行业中的一些败类。
说什么需要行贿受贿,说什么他认识哪些法官、哪些领导。
这些垃圾人渣都让他们去死,大家不要相信就好了。
依法治国是国策,我们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不碰腐败,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就好了。
那些翻着白眼说”只有要找关系才能让自己的案子走在正确的执行轨道上“的人渣,让他们去见鬼。。。
通过水电费物业费等日常消费记录圈定被告生活区位是对的,
比如东北人就喜欢在海南有房子,如果东北的老赖忽然之间在海南某银行有一个账号,每个月几百块钱还进去就被扣掉了,那基本就是物业费了。
顺藤摸瓜,找房产之后保全拍卖抵消债权也是一条路。但这绝不是全部。
执行的弯弯绕绕多了,不是三句话两句话能说清的,而且每个案子也不同。
不看判决就高谈阔论,不行!
因为没有衡量案件的维度,评判就会有偏颇。而这对原告是不公平的。
找人这个板,块我建议大家去关注一下京东。因为京东已经有专门这种业务了。
一个家庭有多少人,多大年龄?生活质量怎么样?买东西的频率,买什么品质的东西?除了被告他老婆,就只剩下快递小哥最熟悉了。
至于大家说的悬赏公告这些,我个人并不认为它是有效的。
是因为没人会去看悬赏公告。他没有受众人群。
有这么个东西存在是好的,大家愿意发也可以发,不管是抖音头条还是悬赏网都可以发。但不要做太多的期待。
还是那句话,因为他没有受众。
现在的赏金猎人基本都是在某一个区,针对某一个法院。
直白的说就是已经有证据了,但是故意不公开。让原告去做个悬赏之后他揭榜,目的是为了突破现在最高法要求最多只能收18%这个壁垒。
国外那种赏金猎人是专门的行业。
人家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调查取证,没有所谓的非法取证的这个制约。
不管怎么查,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查到的资金流向事实是真的就行,但国内不一样。
国内要求合法取证!
也就是说,要么法官弄,要么执行律师通过律师调查令来弄,否则就算原告有证据都没用。
对方律师照样可以用非法取证让你的证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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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如果抛开调查取证这些侦探流程,通常的基本就是代位、析产,撤销、执行异议、追加这些(只能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因为每个案子不一样)。
我不建议执行案件拿到手就开始各种追加各种诉。
原告已经挺惨的了,都没什么钱。钱都被老赖骗走了。
如果能不诉讼就别诉讼了,诉讼费也是钱。
虽然是垫付,但至少在法院放一两年。
能不通过诉讼解决的,就尽量不通过诉讼,
能不占用资金钱增加原告成本的,就尽量不要再增加成本了。
就说这么多吧,大家有事再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