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0:28:07来源:法律常识
整理|李耀辉 律师
刑事案件申诉须知
一、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刑事申诉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诉案件,须是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
二、 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三、刑事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四、 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 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五、 第四巡回法庭刑事申诉案件接谈范围
不服河南、安徽、湖北、山西四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或者再审裁判的刑事案件,由第四巡回法庭接谈。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行政案件申请再审须知
一、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提出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行政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再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同时提交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再审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6.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7.支持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8.再审申请人有新证据的,应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新证据,同时附有关新证据的说明、证据目录等。
9.当事人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确认书(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下载)。
三、提交行政申请再审材料的几种途径
1.到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现场提交。
2.以邮寄的方式提交。
3.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court.gov.cn)提交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您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相应材料。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邮编:450047。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提出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4.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6.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7.支持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8.再审申请人有新证据的,应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新证据,同时附有关新证据的说明、证据目录等。
9.当事人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确认书(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下载)。
三、提交民事申请再审材料的几种途径
1.到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现场提交。
2.以邮寄的方式提交。
3.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court.gov.cn)提交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您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相应材料。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邮编:450047。
第四巡回法庭(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接待时间:星期一、三、四全天,星期二、五上午接待
星期二、五下午不接待,六、日全天不接待
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口博学路33号,邮政编码:45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