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3:03:41来源:法律常识
当今互联网发展如火如荼
流量“贵如金”
一个个网红达人应运而生
名利双收
但也有网络大v借助流量优势
“恶意散播网络谣言”
甚至以此“敲诈勒索”
导致不少人/企业深受其害
有苦难言
任何形式的“流量变现”必须合规合法
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裁决和惩处!
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网络氛围。河北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携手河北交通广播,联袂推出“网络侵权举报‘利民护企’专项行动”——《河北省网络侵权治理“e”课堂》。
本期《河北省网络侵权治理“e”课堂》将为大家奉上——“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编造“网络谣言”来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该怎么办?” 河北交通广播主持人佳音对话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就民法典中关于利用网络非法牟利、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例答疑解惑、就案说法。
网络普法小提示
恶意发布造谣、诽谤、中伤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并以此勒索牟利是违法行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仍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也将以共同犯罪论处。
当面对利用网络不实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时,切勿沉默顺从,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开启河北网络侵权治理新时代!
河北省网络侵权投诉举报热线
0311-87802897
来源:“河北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