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1:29:44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拉紧司法责任“链条”、织牢矫正工作“防护网”、念好社区矫正“紧箍咒”。我局结合当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望谟县司法局王母司法所组织在册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了学习教育。
首先,在学习会中邀请了望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1+1”律师为社区矫正对象耐心讲解了《民法典》,分别从颁布实施的时间、法律的边界与应用、常见的法律常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并在现场采取了一对一互动问答的方式,解答了矫正对象法律意识中的“盲区”,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告诫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当前的机会,并引导矫正对象在生活中冷静对待事与物,以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
其次,由王母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矫正心理和生活状态,帮助矫正对象消除社会隔阂,以此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矫正氛围,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
最后,由贵州省海安监狱选派到望谟县司法局的王警官对相关社区矫正规定进行了再强调,并提出要求,希望所有矫正对象都能端正自己的思想态度,增强身份意识观,提高自我的约束力,强化对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的认知。
此次集中学习结合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社矫对象这一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教育、心理疏导也是重要环节,进一步对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有着深远意义,也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展开按下快进健。(望谟县司法局 廖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