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6:03:4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则男孩为了改姓而起诉父亲的案例冲上热搜。
山城重庆,一名12岁的男孩起诉父亲,要求父亲配合自己改名。事情的前因后果究竟为何呢?
2011年10月,男孩向某某的父母离婚,约定由母亲郑某抚养孩子,随后母亲将男孩姓名变更为郑某某。然而,七年之后,男孩父亲向某擅自将孩子姓名又变更为向某某,导致了孩子在学习生活中遇到了许多困难。男孩和母亲多次与男孩父亲协商未果后,将男孩父亲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男孩父亲配合男孩将姓名变更回郑某某。至此,男孩的姓名确定一事可谓是一波三折。
那么,孩子的姓名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本文将从以下四点为大家进行解析。
问题一:由谁决定孩子的姓名?
相信不少家庭都有过这样的讨论,孩子跟谁姓?无论是孩子的父母,还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于孩子的“冠姓权”都格外地关心。甚至部分夫妻因为孩子的姓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走向了离婚的道路。
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孩子出生后,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法律也给了私权处分留有足够空间,例如经过父母协商并决定,孩子也可选择随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姓。
问题二:孩子姓名能够更改吗?
不少家庭因为种种原因,希望更改孩子的姓名,那么孩子的姓名应该如何更改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见,姓名变更权是姓名权的内容之一,自然人依法享有姓名变更权,只要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前往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申请即可。
不同的年龄,提出申请的主体也并不一样,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可自行提交变更申请;而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一般需要父母或者收养人提出变更申请。
问题三:离婚后,父母一方可以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需要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并到户籍办理机构进行变更。因此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不当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有姓氏。
本案中,从父亲角度而言,如果希望恢复孩子原来姓名,应当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恢复孩子原姓名,或者向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孩子原姓名,而不是私自更改孩子姓名。
问题四:离婚后,一方给孩子改姓,能成为另一方拒绝给付抚养费的理由吗?
当然不能。无论孩子跟母姓,还是随父姓,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孩子的姓名发生改变为由而拒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一方拒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诚然,孩子无论是随父姓,抑或是随母姓,夫妻双方应该多站在孩子角度考虑,而不是让“冠姓权”成为双方争夺地位的筹码或是宣泄不满的武器。而当孩子的姓名权受到父母的侵害时,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秦简《法律答问》中提到:“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意思是只要不涉及人身伤害的纠纷,子女和臣妾控告父母或者主人并不会被官府受理。体现了古代对于孝道的极度重视,但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如果孩子的合法权益遭到父母的侵害,诉诸法律维护权益则更体现了全社会的法制教育的进步与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