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7:52:32来源:法律常识
婚姻生活并不一定是美满幸福的,当双方感情破裂无可挽回时,离婚便成为了最后的选择,离婚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有的财产则需要进行价值评估,那么离婚财产怎么评估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吗?接下来华律邀请张媛媛律师为您解答。
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评估,申请之后,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以房产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签订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双方不到相关部门去登记离婚,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因前提未成立而不生效。如果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但该财产分割协议尚未有效,因为离婚是法院判的,而不是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仍未成立,法院可以自己做出财产分割的判决。
所以如果想要上述类型的财产分割协议发挥效用的话,可以在其中约定,如果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未成,仍按财产分割协议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话法院就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如果协议离婚之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且要有合理正当的理由法院才会支持,比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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