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3:47:36来源:法律常识
★ 前言 ★
近年来,通化市委政法委深入推进政法工作改革,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发挥法治通化脊梁作用,坚持“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总基调,统筹指导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等政法机关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为通化市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细致深入 推进公安机关管理运行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着重突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围绕警务管理制度体系、警务运行和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行政管理服务四方面全力推进改革工作。
今年,建成了与40个政府部门职能紧密融合的现代化应急联动指挥调度系统;强力推进以警务亭为依托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全市公安机关推广移动警务云终端,完成移动警务终端升级改造工程,已实现OCR扫描、人像识别、双网双域功能;成立联合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寄递物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坚决防止违禁品运寄;加强吸毒人员管理创新,实行网格化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自主研发反电信诈骗系统,有效防范、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以“两打”行动为主线,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截至上半年,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1起、大要案8起,打处88人,挽回经济损失3980余万元。
群众和企业到市公安局办理事项430项,实现“只跑一次”和“零跑动”424项,占全部事项98%。户政部门通过挂失申报系统共受理挂失申报信息776条,办理居住证6674个、办理人才落户175人。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群众提供非工作时间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达2000余人次,在各法定节假日开展窗口开放日活动受理群众办证申请,总计延长工作时间达100余小时。“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网上业务80万余件,受理咨询答复1万余件,及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围绕大局 细化检察机关服务发展
通化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柳河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办案、化解矛盾、高效处理、因地制宜”五个基本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检察供给侧服务。目前,两级检察院对接各类型企业285户,征集意见建议58条,共办理涉企案件84件,有效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12件854人,受理审查起诉1155件1856人,依法适用不批捕168件244人, 不起诉32件54人。创新未检工作,受理未成年人审查批捕、起诉案件共45件62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5件5人。深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9件78人,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罪、漏犯46人,提出抗诉5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2件。实现民事检察创新工作零突破。在行政公益诉讼新类型、新领域案件上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专门抓”的责任落实体系。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有效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执行不当2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立案81件,查办社区矫正领域内脱管案件11件。
更趋完备 推进法院机关提质升效
年初,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法院,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自今年5月下旬试点以来,共审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7件,均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切实保障被告人充分享受到有效辩护。
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加大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应用,各基层法院积极落实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规定,着眼从立案源头抓好案件繁简分流。年初至今,指导适用简易程序4860件,占81.46%;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544件,适用率11.42%。去年同期指导适用简易程序4143件,占67.43%;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429件,适用率9.18%;全市法院共调撤案件2977件,其中,中院调撤案件131件,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
改革审判方式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审判团队间的沟通、协调作用,立案后及时沟通案情,及时探讨法律适用等问题,防止出现判决不统一的现象。以推进庭审实质化为改革目标,建立审前会议制度,对庭前会议的主要任务、内容、程序进行了规范,通过审前会议,将大量证据的核对、交换等过程予以完成,对无争议事实予以固定、对争议事项予以明确,并针对争议事项直接予以开庭审理,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年初至今,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47件,审结245件。其中调撤222件,判决23件,调撤率为90.6%,平均审限仅为29天,比法定审限缩短了151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日益规范 加大司法机关服务运行
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情况,1月初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征求意见后,出台通化市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5月2日,通化市成立由市司法局牵头的律师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通化监狱相关机构负责人等。律师惩戒委员会的成立将提升监管和惩戒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改革,征求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国家安全局的意见后,于5月30日联合下发了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推进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刘明伟局长为组长的推进工作小组,与市中院共同商讨试点推进工作,建立衔接工作机制。为做好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通过严格筛选,建立了刑事辩护律师资源库,包括执业满三年律师65名、执业满5年律师52名。从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方面规范律师辩护代理行为组织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培训,共收到市中级法院转送案件17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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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北方法制报综合
作者 | 记者 宋刚
内容审核 | 赵宏凯
新媒体编辑 | 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