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1:31:36来源:法律常识
7月20日,窦先生向内蒙古晨报晨网“我是记者 我帮你”24小时服务专线0471-967967反映,包括自己在内的十多名工人,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大域西村给内蒙古盈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泓公司)做光伏项目,从3月22日开始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结算,雇佣他们的老板已经跑路,而发包方盈泓公司又不承认是他们的工程,不知道这笔钱该找谁要?
在窦先生提供的视频和照片中显示,在一个写有“光伏第一项目部”的建筑门前,工人们身着印有盈泓能源公司名称的工衣正在干活,并且在一块较为空旷的地面上,工人们架起了盈泓能源分布式光伏第一项目部的架子。
盈泓公司:跟我们没关系!
随后,记者致电盈泓公司,该公司律师贾建刚称:“我们是项目的发包方,这项工程已经承包给鄂尔多斯市华之绿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了(以下简称华之绿公司),目前我们的项目还没有开工,他们的衣服并不是我们提供的。工人们做是做了,但是我们并没有要求他们来做,是承包方华之绿公司这边为了占住工程所以提前动工的。”
关于目前工人已完成的工程以及盈泓公司对项目建设场地的监督责任,贾建刚则解释:“场地并不是我们的场地。”同时,贾建刚向记者提供了部分施工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上规定的项目区域部分空缺。“合同规定,工人的工资由项目承包方华之绿公司开资,工人也由承包方雇佣,我们是不负责的,项目开工以后,我们可以把部分给承包方的工程款扣下,代他们转交给工人,可是目前我们并没有办法制约承包方,只能通过联系,让承包方出面解决工人问题。”贾建刚说。
华之绿公司:不清楚这件事!
“招募这些工人的负责人我都没见过几次,根本不熟。”记者联系到承包方鄂尔多斯市华之绿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张子华时,张子华称:“这件事盈泓公司已经多次联系我,可是我没雇过工人,雇佣这些工人的人叫李云亮,我跟他根本不熟,不清楚他雇佣工人这件事,结算工钱也应该找他。”
随后,记者向窦先生求证情况是否属实,窦先生表示,雇佣者姓名确实叫李云亮,在用工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能明确雇佣方是李云亮个人还是以李云亮为代表的华之绿公司。
同时,记者试图联系雇佣者李云亮,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未接通。
明沙淖乡郝副书记:尽力给村民解决难题
“他们都是外地来的工人,既然发生在我们属地,我们就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8月1日,记者联系到明沙淖乡郝副书记,郝副书记对记者说:“这个工程确实没有开工,因为乡里还没有批,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第一时间联系到群众了解情况,这些工人与承包方之间没有合约,于是我们就带他们去劳动监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且请当地公安局协助追回李云亮,现在李云亮已经找到了,但是人在外地,可能要一到两周才能回来,回来后我们会跟他协商,看怎么给工人们解决这个事。”
对此情况,记者咨询了内蒙古秀友律师事务所的樊律师,樊律师表示:“李云亮对此事有主要责任,如果李云亮可以证明与承包方华之绿公司的关系,那么承包方华之绿公司和发包方盈泓公司都将有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李云亮确实与华之绿公司无关,且拒绝支付劳动报酬,那可以依照法律行使诉讼权利。”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来源:内蒙古晨报晨网
融媒体记者:潘筱楠
|本期责编: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