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3:05:10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获悉,为切实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发挥好律师在服务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近日,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律师行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乌市各律师事务所有效贯彻落实执行。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组建一支熟悉经济业务和熟悉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素质较高的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为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支持。根据民营企业的委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满足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乌市律师协会“三大宣讲团”的作用,进民营企业开展宪法和民营企业常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普法宣讲活动,选取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要节点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工作覆盖面,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组织律师服务团发挥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实施意见》强调,乌市各律所和广大律师要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积极为国际陆港区和临空区域综合开发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意见》指出,要依托乌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和涉外业务律师团队,在立足新疆本土市场的基础上,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的涉外法律服务。乌市律师协会统一编印《乌鲁木齐市律师行业服务民营企业名册》,将全市律师事务所办案范围、擅长业务类型、律师团队等内容推介给民营企业,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的法律需求。积极主动与乌市工商联对接,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沟通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渠道,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及时掌握律师提供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情况,针对民营企业需求重点,以年会、研讨会等形式,积极搭建市律师协会与各民企商会、律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专业律师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
《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乌市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探索律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等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平台。同时依托便民警务站、社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事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引导律师事务所开通民营企业热线服务电话、互联网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学习法律和咨询法律服务事项提供便捷渠道。
乌市司法局、乌市律师协会党委还号召全市律师在代理民营企业经济案件过程中,相较于代理普通经济案件适当降低收费比例。引导律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结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乌市司法局、乌市律师协会党委还将对律师参与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乌市司法局局长、乌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自敏表示,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就是要求乌市市属138家律师事务所、1500余名律师,尤其是全体党员律师要高度重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服务民营企业这项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出实效,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出律师应有的贡献。
(据《法制日报》)
作者/潘从武 白雪晴
编辑/陈 楠
主编/曲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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