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一下律师怎么找 太原,太原消费投诉

时间:2022-12-04 16:19:30来源:法律常识

  办理了预付卡,健身房跑路了怎么办?网购实木沙发,却被“偷梁换柱”怎么解决?……遇到这些消费纠纷,您会维权吗?5月15日,太原市消协针对近期接到的投诉热点问题,邀请该协会律师团成员、山西新晋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建新为您以案说法。

  商家跑路,消费者有权追回余款

  消费者:我家附近新开了一家健身房,因为刚开业宣传和优惠力度很大,我就办理了一张年卡。然而,使用一个月后,健身房人去楼空,卡里的余额我该找谁退?

  李律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健身房在消费者办卡后不久就处于关闭状态,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锻炼,属于“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因此,在健身房不能继续为办卡者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双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享有要求解除服务合同的权利。在找不到商家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向行政部门申诉,或依据法律解除合同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相应费用。

  网购沙发,涉嫌欺诈可依法维权

  消费者:最近,我网购了一套沙发,商家的出售信息和商品照片都显示为实木。买回来后却发现沙发材质为人造板,仅有小部分为实木,属于实木和人造板混合制作,可商家却否认使用“虚假信息”,并表明“确实存在实木成分,没有欺骗”,我该咋办?

  李律师:《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本案中,消费者网购的沙发存在商品与商家描述不符,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因此,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保存好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截图以及交易证据,网购收到商品不符的,应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可依法要求退换货和赔偿损失,损失严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霸王条款,遇上之后不要忍气吞声

  消费者:日常消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部分商家“商品不退不换”“办卡后不能退”“谢绝自带酒水”等规定,作为消费者的我们,真的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李律师:《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而“商品不退不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消费者在遇到商家做出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条款内容无效。记者 李晓琳 霍铮 太原晚报@太原人 速看!遇到这些消费纠纷咋办?律师以案说法为您维权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