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9:25:10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劳务纠纷、股权转让协议、侵权等纠纷、诉讼离普通老百姓越来越近了,经常有朋友或同学询问,现在要起诉,只有对方的名字和电话能起诉吗?起诉也就是诉讼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四个条件中,第一个一般是当事人自己,身份材料好准备;第三、第四个条件相对来说当事人自己可以准备和找到,难度不大。第二个相对比较麻烦,如果是法人(公司)相对也容易,比较麻烦的是个人和民非组织。
比如常见的借条、收条、股权转让协议都是只签署了合同、打了条了,再有就是写了电话,很少写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的,电信、银行是不对个人、律师提供注册人员信息的。而我国人口众多,重名重姓又比较常见,一旦把人告错了,成本相对就比较高了。律师需要根据大致的信息去摘抄户籍、调查车辆信息、房产信息等去找寻被告的信息,而此都会产生费用。
因此需要特别留意,建议做到如下几点:
1、双方签署相关文件或文书时,注明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文书的附件;
2、备注好联系地址,作为后续双方联系的文书;
3、约定好管辖法院;
4、了解对方居住(房产)信息、车牌号信息等能够确认或查找到其身份信息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