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5:09:35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一名愁眉苦脸地中年人张明(化名)来到金寨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称其是外地人在金寨县某木材有限公司上班,2019年11月上班期间操作叉车整理板材作业时,不慎右脚被倒下的木材砸伤,该公司拒绝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于是来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了解,张明在受伤后住院治疗14天,出院后又门诊复查了三次,2020年3月,经金寨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同年8月他做了工伤鉴定,经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劳动功能性障碍八级。社保基金已支付了张明4万多元费用,但是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经多次与公司协商均以失败告终。家有5口人生活,妻子常年身体不好,儿媳在家照顾妻子和孙子,儿子在做临时工收入不稳定,因为这次意外受伤只能在家休养,使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此,一家人心事重重,愁云密布。
于是,张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金寨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该中心在了解情况后,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安徽远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翔承办该案。援助律师接案后,立即为他起草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仔细调查准备了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金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年4月21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明与该公司自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张明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10万元。一场因工伤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历时一年半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张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