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8:33:00来源:法律常识
说的这个问题,很多当事人不禁疑惑,征地拆迁和违建强拆维权案件,咨询律师还有什么门道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第一次沟通,当事人想说什么或者想表达什么和律师想了解的内容往往相差甚远,律师想了解的很多仅仅是法律事实和当事人主张能依据的证据,而不是听当事人讲故事和埋怨,这样解决不了问题。所以经过笔者长时间的经验总结,这个问题确实很突出,需要给大家简单地指出一些大家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供各位参考。
很常见的当事人咨询风格是叙事型的,这可不是大家所想的是这个当事人当下这面临的纠纷,而是会从很久远的故事开始讲起,如果我不打断当事人的讲述,估计没有几十分钟讲不完这样的大型连续剧。打个比方说,征地拆迁纠纷,往往会掺杂陈年旧事,比如权属纠纷、手续不全、证件缺失等等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当事人在目前征收拆迁的过程中被压低了征收补偿款甚至不予补偿。
是的,上述这些问题的缘由律师肯定是要了解清楚,但是当事人叙事顺序出现了问题,一上来就和律师讲陈年旧事,律师也抓不住重点,不清楚你说这些有什么意义,你要说明什么问题,所以当事人往往一讲故事,我就赶紧打断,以我问他答的方式来进行,最后让当事人做补充,因为这些陈年旧事几句话就能概括说清楚,没必要占用双方这么多时间。这样不但高效而且律师也能更全面的了解当事人所面临的问题,做出正确合理的咨询答复,给出的法律意见,才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还有的当事人一直固执己见,反复重复自己的看法或者征收方给他的说法,然后反复的问律师该怎么办?第一种我就不必多说了,反复重复自己看法的当事人往往听不进去律师说什么,他似乎只希望律师承认他的看法,寻求认同,并且随他附和。这样的当事人大多对相关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在律师由衷地否对了他的看法后,甚至还会和律师辩论,这样做不但引起律师反感自己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既然已经开始咨询律师,就应当像学生请教老师一样,律师耐心的给你解答问题,换来的却全是你的质疑,何必呢?还请互相理解。
最后,征收方或者相关部门给的说法,往往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单方说辞,并没有合法效力,不管地方什么不合理的政策或者规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并不能作为其做出补偿及相关行政行为的依据,当事人不必一再强调这莫须有的说辞,律师只解释一次,律师是给你解答问题的,而不是和你争论问题的。好了,说到最后还是欢迎大家电话咨询我们,也很高兴能为各位正在迷途的当事人答疑解惑,敬请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