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3:28:21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底,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超市”,先后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室”,畅通诉调对接通道。
去年1月26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积极探索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要求,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建设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旨在充分发挥中山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律调中心共聘请55位律师调解员,下设三个律师调解工作室,为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尝试。
律师调解工作室有哪些优势呢?
律师调解工作室可以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职能职责,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调解机制,通过以法说理、以情说理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的顺利解决,提升调解的成功率、满意率,为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案 例5月6日
广东某建筑公司及包工头刘某被谭某起诉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建筑公司和刘某连带支付工伤赔偿款。
5月8日
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至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律调中心分案到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对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组织开展诉前调解。经过前期的沟通,双方定于5月27日到洋三律师调解工作室见面调解。
5月27日早晨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冬红和律师调解员赖初帆安排好调解工作的相关事宜,静候双方当事人的到来。当日,暴雨红色预警生效,中山三乡、坦洲等地因暴雨影响严重阻碍了交通运行(图来源于中山网微信公众号),但出于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充分信任,被告建筑公司委托其员工带着相关材料,冒雨从坦洲驱车赶到调解室,原告谭某的代理人也冒雨而至。
秉承自主自愿的原则,本次调解由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特聘调解员赖初帆主持。赖律师深入浅出地为双方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提供调解方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建筑公司现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原告一次性足额给付调解款项3.5万余元,原告也签署撤回预立案登记申请,本案画上圆满句号。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作为我市挂牌律师调解工作室,一直心系与广大人民群众,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时刻关心如何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是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的体现。调解员秉持“调解纠纷面对面,你谅我让化积怨”的原则,让各方当事人带一分礼让上路,携一团温馨回家。洋三律所在物业服务纠纷、劳资纠纷等领域的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成功调处了多宗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全市法院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4740件,同比增长14.27%,自动履行率100%。导诉分流案件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化解社会矛盾于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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