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23:25:16来源:法律常识
请律师打官司需要交律师费,可否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如果官司输了,律师费要退回?
其实不建议这么做,这样容易招来机会成本极低的不靠谱律师
律师收费一般分为固定收费、半风险、全风险三种。
第一种,给你收费,双方协商固定价格,比如8000,无论案件输赢,无论案件胜诉后取回了多少款项,都是8000,不多也不少;
第二种,半风险,前期收取基础费比如说5000,后期根据你胜诉金额的百分点比如百分之10或百分之20向律师支付剩余的律师费,如果是纯败诉的那就不用再支付其他费用;
第三种,安全风险。前期不收费,后期按照案件胜诉金额的百分点最高可约定百分之35收费。
无论何种模式,都是双方协商出来的。
如果既想要风险代理,又不想提供额外的补偿,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呢?
能力值八千块的会犯嘀咕:万一接下来了发现一堆坑,证据也有问题,又发现了新的不利事实,罗圣来了也要摊手感叹「咪一鸠样」(粤语,不是还 TM 一样没戏的意思),算了算了,说句另请高明不是谦虚。
能力不值八千块或者本来也拉不到活的,才会稍微动心思:抡一脚试试看,万一成了呢?
市场是有效的, 市场能提供优秀的匹配机制,如果又想让对方承担风险、又不想提供对应的补偿,市场会自己找到平衡。
风险代理在我国虽然有限制(比如婚姻、继承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免得律师为了胜诉亲自下场拆散家庭、为了获得更高收益而采取不道德行为),但毕竟是客观存在的选项,如果把针对风险的补偿给到位,也不是不能谈,要加钱而已。
想要律师签这个条款也不是不行,建议改成,达成约定目标则追加一万,败诉退款。这个时候,应该就有律师愿意跟你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