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找刑事上诉律师费用,连云港药神案二审宣判

时间:2022-12-06 01:31:38来源:法律常识

5月20日,林永祥等15人销售假药案在江苏连云港中院二审开庭,这起因代购、销售印度仿制抗癌引发的刑案,因与电影《我不是药神》情节相似,被称之为连云港“药神案”。林永祥的辩护律师在庭后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案15名被告中,共有7人提出上诉,他们均对原审判决认定的涉案金额存有异议,“庭审中也出现了法理和情理之间的碰撞”。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林永祥、何永高等15人,在2013年底到2014年下半年,先后因购进大批印度生产的无进口批文的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多吉美等抗癌药,加价销售给他人而被抓,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他们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到590万元不等。

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一人被判处缓刑,三人免于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多名癌症患者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表示,法院认定的林永祥等人销售的“假药”,与一般“假药”有所区别,是能够“续命”的靶向药,连云港市食药监局在该案一审时也曾对澎湃新闻表示,涉案药品是“以假药论处”。

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中7人提出上诉。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许,该案在由江苏高院在连云港中院二审开庭。

林永祥的辩护律师葛绍山在庭后告诉澎湃新闻,庭审时,15名被告人中共9人到庭,其余6人因对涉案情节没有异议,经法院在庭前询问确认后,没有通知到庭。

“我们对林永祥做无罪辩护,主要围绕其涉案金额是否准确、林永祥的行为是否应当认定为销售行为以及一审判决对林永祥‘代理商’的身份认定是否恰当展开辩论。”葛绍山说,除林永祥外,其余6名上诉人主要对原审判决认定的涉案金额存有异议。

林永祥的另一名辩护律师邓学平介绍,二审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林永祥有没有销售行为,他是否应该被认定为“代理商”等方面。检方认为林永祥是印度商销售体系中的一部分,辩方认为法律层面的代理商,必须在经过授权和许可,存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而林永祥从始至终都没有从印度人手里买过药品,“他只是帮忙中转,他的行为是劳务行为。”

邓学平说,二审庭审中除了案情外,还探讨到生命权和健康却与法律立法本意之间的关系,有法理和情理之间的碰撞。

当天的庭审约持续了6个小时,下午5时许,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