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5:02:34来源:法律常识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律师邹蓉主任先后代理涉及安顺市政府、乌当区政府的重大折迁案;担任省军区某师、团常年法律顾问;及各国有企业、大型房开公司及其它公司、商会、银行等单位的常年、专项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系中国法学会会员、贵州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民建会员;曾担任清镇币委党校课任老师;为清镇市委组织部、黄冈中学、工商银行、武警部队等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成功代理港台、省内外若干起上千万标的的经济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在刑事领域,邹蓉主任以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正直的人格魅力多次成功辩护,使法院改变犯罪定性,先后将几起被定性为绑架罪的案子成功辩护为敲诈勒索罪;将抢劫罪成功辩护为抢夺罪,为当事人减除重罪处罚;将数起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案子成功辩护为缓刑,使当事人恢复人生自由;在省内及浙江省高级法院成功辩护数件死刑案子,为当事人获得改判,挽救了多名当事人的生命。
邹蓉主任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在各类报刊上发表各种体裁的作品,并在电视媒体上进行案例点评,部分摘要如下:
1.2003年6月,著《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刍议》一文,被贵阳市司法局作为《贵阳司法行政调研》第6期(总第62期)文件下发至各局。
2.2008年3月,在《贵州司法》(总第39期)发表论文《律师文化与诚信执业》。
3.2008年2月,在《贵州审判》(2008年第1期)发表纪实散文《我眼中的法官》。
4.2008年4月,在《贵州审判》(2008年第2期)发表文章《知识、学历、能力》。
5.2008年7月,在《法制生活报》(总第1641期)作案例点评,长时间大范围为《法制生活报》作案例点评。
6.2010年10月,在《贵州民族报》文化生活周刊(总第14期)发表《贵州美》。
7.1994年至今,在《安顺日报》、《安顺晚报》、《贵阳晚报》、《贵州公安报》、《贵州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网》、国际商报《新农村商报》网、《经济与法制网》等发表各类体裁数十万字的作品。
邹蓉主任严于律己、厚德友善、业务精湛,端正、睿智、知性的风格不仅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与赞赏,还给对方当事人留下深刻良好的印象,主任担任顾问及代理的案件有一半以上系当事人推荐,其代理若干案件的相对方职能部门、公司及企业负责人,结案后事隔几月甚至几年找上门要求主任为其担任顾问或代理案子,思语所及邹蓉主任的业务处于健康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总编审:石仁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