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22:35:10来源:法律常识
公益诉讼,是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在为期两年的试点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长乐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健康长乐、经济建设大局,牢牢抓住公益这个重心,稳步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从守护绿水青山,到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再到筑牢国有财产安全网,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自2015年7月试点以来,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 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7份,召开诉前圆桌会议 2场,提起公益诉讼 4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 351.24万元,督促保护国土面积 4.29万平方米。
筑牢国有财产安全网
长乐区检察院通过加强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心全意守护国家财产。
典型案例
长乐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长乐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在2010年审核福州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国家农机补贴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该公司假借蒋某某等50名农户的名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认可,造成国家专项补贴资金333.32万元被套取。因此,长乐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为期两年的试点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长乐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健康长乐、经济建设大局,牢牢抓住公益这个重心,稳步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从守护绿水青山,到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再到筑牢国有财产安全网,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自2015年7月试点以来,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 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7份,召开诉前圆桌会议 2场,提起公益诉讼 4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 351.24万元,督促保护国土面积 4.29万平方米。
筑牢国有财产安全网
长乐区检察院通过加强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心全意守护国家财产。
典型案例
长乐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长乐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在2010年审核福州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国家农机补贴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该公司假借蒋某某等50名农户的名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认可,造成国家专项补贴资金333.32万元被套取。因此,长乐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保护国家林地资源
长乐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将林地资源保护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至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林地。
典型案例 ①
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挂靠福建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向福州某码头有限公司承包码头建设工程2#、3#泊位后方山体平整工程。张某某在平整山体过程中未安全施工,福建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州某码头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也未尽监督管理义务,造成越界开采。
经鉴定:超界开采的林地面积共计49.3亩,山体被采石挖掘至岩石障碍层,有效土层厚度已完全被剥离丧失,原有植被已遭受严重毁坏灭失,林地的原有地形、地貌及土壤、水文等林业种植条件均遭受严重毁坏。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举措,提起全省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某、福建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某码头有限公司三被告修复被毁坏的49.3亩林地种植条件并补种植被,旨在通过此手段实现生态修复的目的,为国家挽回损失。
典型案例 ②
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长乐区江田镇漳坂村海边原蛤场附近林地内从事养殖,后将占用的林地平整后修建养猪场。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的养猪场及场房共占用林地面积5.26亩,属沿海防护林地。
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实地走访后发现,养猪场附近恶臭绵延,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已被严重毁坏灭失,原有地形、地貌及土壤、水文等林业种植条件均遭受严重破坏。
目前,长乐区检察院正积极与林业、环保、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就拆除养猪场、恢复林地等事宜进行沟通协调。
倾力保障良好人居环境
长乐检察院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高举法律利剑,始终坚持把保障人居环境建设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之一。
典型案例
2017年3月,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在办案中得到线索,某村河道旁有个两米多高的垃圾山,恶臭难闻,村民怨声载道。
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向镇政府发出“及时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的检察建议。不到一个月,镇政府就反馈称垃圾已清理整改完毕。然而检察官在9月份回访时却发现,虽然垃圾山已经不再增高了,但由于部分垃圾浸泡在水中转运时有困难,大部分垃圾仍未处理。对此,镇政府也有难言之隐——垃圾该往哪儿填埋?
于是,长乐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国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圆桌会议”,邀请了镇政府、环保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共同商讨垃圾处置方案,当场达成四条可行的整治措施。
不到半个月,镇政府即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4500吨,清理土地面积3亩,并建成1个垃圾转运站和4个转运点,有效助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同时,作为诉前圆桌会议机制探索的第一案,该案也被人民日报评选为《2017,感受法治的温度》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典型案例予以报道、被最高检、最高法收录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守护长乐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长乐区检察院围绕老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走访调研,着手线索摸排、开展现场调查、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并持续跟进问题的整改落实。
典型案例
2017年10月初,长乐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部分农贸市场没有履行食品安全检测义务、果蔬上残留农药、水产品中抗生素超标等情况。
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调查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在辖区内开展对食品市场流通监督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把好食品流通安全关。
同时,长乐区检察院还督促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好对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或快速检测的工作,尤其是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保障该项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
2018年4月以来,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连续一个多月对各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的快速检测情况进行实地回访落实,发现效果显著。如今各农贸市场内基本都已配备了检测设备,快速检测员也已培训上岗,并且每天对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快检,长乐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切实保护城市水体环境
长乐区检察院围绕水资源保护这一重点领域,与环保、水务部门积极联手,开展走访巡查等活动,并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切实保护辖区水体环境。
典型案例
长乐区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长乐某纸业有限公司未采取固废防范措施,擅自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生产时产生的浆渣直接倾倒厂区内的东侧水塘,并用砂石填埋该水塘。
因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有黑料和施胶剂,黑料属于染料,被确定为危险固废,因此确有必要对已倾倒入水塘内的固体废物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含有危险固废。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长乐区检察院遂向区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长乐某纸业有限公司倾倒入水塘内的固体废物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含有危险固废物;同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长乐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来源丨长乐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