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7:04:57来源:法律常识
“我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后厂里也没个说法,我该怎么办?”7月12日上午,李某愁容满面地来到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新河村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门诊”进行咨询。
原来,不久前李某在早上上班途中不幸被一辆小汽车撞伤,虽然一直在厂里上班,但因李某超出退休年龄没有社保,工厂除李某的医疗费用愿意承担之外,不同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包含在内的其他赔偿要求。正在“坐诊”的江苏常金律师事务所王敏律师充分了解情况后,帮助李某厘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根据工伤赔偿标准,帮李某算出了具体赔偿数额,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为李某争取到2万余元赔偿款。彼时,李某的愁容变成了笑容。
面向基层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拉长法治惠民服务清单、满足个性化多层次需求……这是金坛区司法局“法律门诊”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生动缩影。“法律服务‘沉下去’,司法为民‘实起来’。”金坛区司法局局长何云华告诉记者,通过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法律人士,以广场义诊、专家坐诊、上门出诊、综合会诊等形式,化解群众之“急”、纾解群众之“难”、排解群众之“愁”、宽解群众之“盼”, 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金坛区司法局充分统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于2019年6月成立首个村级“法律门诊”,目前已发展到136家,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法律门诊”全覆盖。今年以来,“法律门诊”累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678条,接受法律咨询12500余次,接听咨询电话19000余次,架起一座座法治惠民的连心桥。
“本周五,江苏省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仇书洪、江苏兴坛律师事务所张华律师、金坛公证处公证员江帆在我们村‘坐诊’,有法律问题的村民,欢迎前来咨询。”每周一,薛埠镇长山村党支部书记陈云总会按时在法润民生微信群中发布“法律门诊”的消息。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金坛区司法局专门组织资深调解员、公证员及12名“名优律师”下沉一线“坐诊”。“群众法律需求旺盛,不仅要定期来这里‘坐诊’,遇到有难题时,还要随时‘出诊’。”张华对记者说。
为保证“法律门诊”服务质效,金坛区司法局在制定《“法律门诊”工作考评表》中增添了服务回访一栏,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抽查回访,用“问题清单”“服务清单”赢得群众“满意清单”。
近年来,由于村(社区)“法律门诊”提前介入各类矛盾纠纷处理,矛盾纠纷“上行”“上交”数量不断下降。“‘法律门诊’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治未病’,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萌发初期就能得到有效化解或者正确指引,村干部现在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强村富民的工作中去。”陈云感叹道。
从“等着群众来”到“深入群众中去”,推动法治惠民由“中转站”走向“终点站”。围绕群众法治需求,“法律门诊”的服务内容也在不断丰富,群众有需要可以“预约挂号”,复杂问题安排“专家门诊”“综合会诊”,行动不便实行“上门出诊”……此外,“法律门诊”的专业人员还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67条,审查村居经济类合同1268份,一系列贴心、优质的服务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