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0:21:12来源:法律常识
遵守法律法规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人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一时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2022年7月15日下午19时许,一成年男性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西和县汉源镇滨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滨河路向阳小区三期门口时,与停靠在路旁的黑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驾驶电动车离开现场。
如有目击者或知情者,请积极与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并提供线索,同时请该电动车驾驶员主动到西和县公安局交大队接受处理。
联系人:何警官 13993917243
赵警官 18093919345
协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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