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2:39:12来源:法律常识
在合同建房(开发)合同纠纷中,法院通常会处理以下情况:
1.房地产项目利益未经批准,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的,当事人要求分配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批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
2.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确认无效后,房屋归宅基地所有"两证一书"同时,由宅基地所有;"两证一书"投资人将投资款及利息返还给出资人。
3.超过规划建筑面积的房地产,经补充批准程序后,合作双方未协商该部分房地产的分配,一方要求按照合作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应当予以支持;协商不成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或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房地产增加的投资比例。
4、当事人违反规划开发建设的房屋,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责令拆除的,合同当事人不得遵守双方的过错.承担损失的比例由投资比例或利润分配比例决定。
5、合作住房建设合同规定,利润分配比例仅根据投资金额确定。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出资,要求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的,不予支持,并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根据民法典.《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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