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2:57:08来源:法律常识
广东榕泰(600589)与投资者达成和解,索赔进行中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目前正在推进广东榕泰(600589)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王金龙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5月15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东榕泰、ST榕泰,证券代码:600589)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证监会决定: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经查明,广东榕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
2022年6月3日,广东榕泰在其2021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存在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责任纠纷,2021 年诉讼标的金额为 27,244,052.95 元,其中 9,322,228.03 元通过和解达成一致。
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广东榕泰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广东榕泰涉嫌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目前已有大批股民向法院提起了索赔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广东榕泰股民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判断,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之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