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0:02:58来源: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疫情防控中妨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下列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通告如下:
一、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全市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包括区域性核酸检测、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及自治区、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需进行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经告知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一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可由公安部门进行训诫;二次或二次以上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警告或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拘留并处罚款处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拒不扫码登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建筑工地、旅游景点、药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理发店、公园等,经告知拒不扫码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可由公安部门进行训诫,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或处罚款处罚;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规进行核酸检测。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拘留并处罚款处罚;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伪造、变造、买卖、使用核酸证明文件。伪造、变造核酸检测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拘留并处罚款处罚;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核酸检测机构未尽责任。核酸检测机构虚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核酸检测结果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主体未尽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如未落实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虚报瞒报核酸检测结果的,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不落实扫码查验措施的,不如实记录上传用工人员信息的,隐瞒旅客入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由相关部门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来源: 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