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3:11:17来源:法律常识
徐宗新:靖霖刑辩学院院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
沟通的指导思想——存异求同
“异”是公检法与律师的定位不同、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公检法是以打击犯罪、惩罚犯罪为主要目标,而律师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首要目标,双方的沟通一定会存在碰撞和难点。
“同”是公检法与律师在某些方面有一致之处:第一是不论是律师还是检察官必须依法办案;第二是办案过程中需要依照证据,以证据说话;第三是都希望早日案结事了,妥善的处理案件不留后遗症,息诉服判;第四是希望工作有亮点;第五是理论上存在一种既有利于指控又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两全结果。
沟通的“五气”心法
1、气场
律师要有法律共同体的气场,做到自我尊重、尽职尽责、平等沟通。律师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要自低一等,不阿谀奉承,也不居高临下,以平等的姿态与公检法交流。
2、气度
律师不要轻易与办案人员产生冲突,我们要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即便与公检法沟通中遇到一些委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忍耐是必要的。大度能容天下之事。要大度,有眼界,为了他人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是律师高尚品格的体现。
3、气节
如果涉及律师群体尊严以及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时,律师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必须要指出问题,不允许损害律师的职业尊严,也不允许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气质
气质体现在三个“专”,第一“专业”,律师要着装正式、沟通讲法言法语、专业术语,从形象和语言上体现专业性;第二“专注”,律师要对案件的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要烂熟于心,只有对案件有细致充分的了解,才会让我们的辩护意见更有说服力;第三“专家”,虽然我们不能成为刑法专家,但我们可以通过对某一案件透彻研究,搜集分析相关案例以及学术观点,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部解决,做我们所办案件的专家。
5、气门
气门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律师要找到案件的出路。诉辩交易、认罪认罚、先行取保、分案处理等都是案件的出路,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帮助当事人找寻可以平衡各方利益的处理路径。
电话沟通的“三感”要求
1、节奏感
在案件诉讼的关键时间节点,一定要打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把握好节奏感,不要有事没事都打电话。沟通要把握好度,不要漫无目的沟通。在时间节点的有针对性的提问,不要泛泛而谈,做到有效沟通。
2、新鲜感
要让公检法感到律师电话是有助于办案的、有必要的,不是老套的无效的沟通。要有新的事实,新的情况,新的案例,新的学术观点和文章,新的申请,新的意见,新的诉求,新的困难,新的契机等等。
3、成就感
在沟通中,要让对方感觉到采纳律师的意见是正确办案的职责所在,是法律、事实、证据要求其必须如此,激发他们的正义感。哪些意见公检法会采纳呢?第一是不可忽略的事实;第二是应当参考的判例;第三是要符合其认识的观点;第四是依据充分、分析到位、无法辩驳的意见;第五是专业领域的专家观点。
沟通前的准备
1、了解沟通的对象
在沟通前,要对沟通对象的学术及职业情况进行了解。
2、准备好材料
委托手续材料一定要齐全,书面辩护意见、引用的文章、刊物等原件都要准备。要口头沟通和书面材料反映相结合,增加沟通的有效性。
3、准备好20个以上的问题
为避免沟通交流中会缺乏话题而冷场,也为了充分表达诉求,在沟通前我们要准备20个以上问题,以保证沟通有效性和全面性。
4、如何约见面
电话预约见面时要表示不会占用其太多时间。如果拒绝见面,可以提出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安排见面,甚至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引用法律法规依法要求其安排见面。
5、珍惜见面机会,充分表达
必须充分准备,珍惜当面沟通的机会。见面过程中充分表达辩护意见,重点、关键的意见一定要表达到位,对我们的观点和诉求应当得到一个明确的回复。
沟通中的互动原则
1、有效结合“说、评、问、展”四种表达方式
“说”是说意见、说观点、说理由;“评”是评论事件、他方观点、是否有非法证据;“问”是问话题、问意见,进行深入探讨,不断开启新话题;“展”是展示材料,展示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及案例等。
2、以共情引共鸣
沟通时要换位思考,根据具体沟通情况与其共情,以共情引共鸣。
3、以尊重换尊重
要尊重对方的学识、观点、为人以及成就。双方互相尊重,平等交换意见。
4、围绕着诉求展开
沟通的目的是达到我们的诉求,在沟通中不要遗漏我们的诉求,不要漫无目的的沟通。未达到沟通目的,不要结束沟通。
5、为下次沟通做好铺垫
沟通的最后我们要总结解决哪些问题,达成了哪些共识,接下来如何开展工作,表达下一次再继续沟通的诉求,为下一次的沟通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