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9:01:4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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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彩礼给了,不是就不能要回来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彩礼纠纷在现实中比较常见,正常为男方支付给女方家庭或女方个人一定数额的财物,但往往由于最终未能缔结婚姻,或离婚较快而发生。鉴于我国民间彩礼的分量很重,故法律对此也规定了一定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男女最终未能结婚,彩礼依法是可以退的。当然,至于退多少,如何退,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对彩礼的协商退还无果的,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正常为向被告居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真的选择诉讼解决彩礼问题,建议可以让婚姻律师介入协助,诉讼是涉及一些技巧性运用的,如果弄不好,很可能得不偿失,败诉以及承担期间各种费用,这就很悲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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