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1:54:12来源:法律常识
申请执行人 ,男,生于19 年 月 日,汉族,住 区 办XX村一组XX号。
被执行人 ,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于 省 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现在 服刑。
请求事项:
一、请求对 省高级人民法院(201 ) 刑 终字第0010 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主文第 项予以强制执行,即:将被申请人位于 市 路中段城市 商住楼 房住房一套(以下简称住房)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二、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与被申请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业经 省 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见[20 陕刑 终字第00 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主文为: 。该调解书送达双方后,该调解书中规定的住房已经过户至申请人名下,但被申请人迟迟不搬除其中的物件,亦不交付该住房的钥匙,使得申请执行人无法实际使用,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也为了维护申请执行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予以支持!
附: 省 人民法院(20 )陕 终字第001 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此致
渭南市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