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3:37:35来源:法律常识
“山东赤山律师”是我未曾谋面的网友,他是位老律师,不但刚正不阿,认真负责,还极其勤奋,每天都在头条上发3—5篇文章,篇篇都是很有见地的精品,他的每篇文章我都认真拜读,获益匪浅。
今天他发文谈代理一再审案件的感受,在谈到他的当事人时,他说:我的当事人非常喜欢给法官送材料,法官说你送的材料都是重复的,我就是劝客户,客户也不听,她太刚愎自用了。在法庭上,我的正确发言让她当场否定了。我说:好、好,按照你的意思办就是了!结果她胡言乱语一番,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不得不出来救场;我训斥了她一番,她可老实了。我在给她代理的过程中,好几次我都准备不给她继续代理了。
赤山律师说的是实情、实话,他说的情况我想大部分律师,可能所有做案件的律师应该都遇到过。
那么律师遇到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当事人该怎么办呢?
作为执业三十多年的老律师,我认为应当这样处理:
1.当庭解除委托,直接拒绝。
我曾经代理一个妇联介绍过来的离婚案件。原告,女,硕士学历,教师,学科带头人。该女家境贫寒,无力上学,初中就面临辍学,结对助学、某人赞助她上了高中、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到某学校教书,处于感激,她决定嫁给帮助人的儿子,该男子高中毕业,经营大货车。刚开始双方生活愉快,生育一子,该女成为学科带头人后,又考入某某大学读博,发生了新的恋情,有了新欢,就回来起诉离婚。开庭时,十三岁的儿子选择跟随女方生活,理由是妈妈是教师、研究生,能辅导其学习,爸爸常年在外跑车,照顾不了他。而该女却坚决拒绝抚养孩子,理由是耽误其学习、上进,实则是新欢嫌弃。为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反复给她做工作,让她尊重孩子的选择,我也给她做工作,让她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不要伤了孩子的心,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谁知她大哭大闹,说她是研究生、博士生,她的学历比在场所有人都高,她什么都懂,她的选择完全正确的,其他人都是胡说八道!骂我是汉奸、卖国贼,替对方说话,扬言要去投诉我,见其过于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已突破了道德底线,我当即决定解除委托,不再为其服务,法院十分赞同,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该女当庭撤诉。
挣钱固然重要,但尊严和职业道德是底线,必须坚守!
2.出两难选题,就坡下驴。
当事人刚愎自用,固持己见时,你不能打他也不能骂他,此时可以给他说:专业的事情应当由专业的人来办!你的事是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我作为律师是专业人员,你应该按我的意见办,不行咱们就解除委托,你去找按你意思、思路办的人代理,这实际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他选择按你的意见办了他就不再说什么,他不同意了你可就坡下驴,解除委托,这样既不伤面子也解决了问题,还没有后遗症。
3.开始就把好选择关,拒绝接受委托。
这方面赤山律师的做法非常好,我非常赞同。
有一部分人天生神经质,对谁都猜疑、不信任,你说什么都没有用。一个人思路是否清晰,是否胡搅蛮缠,三五句话就可以辨别,对那些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当事人,我们从刚开始就拒绝为其提供任何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让他与我们搭不上界,说不上话,从而不发生解除委托和投诉问题,有些人可是粘住就要让你脱层皮,很难解除委托的啊!
这方面赤山律师就是这样做的,他们的做法我认为值得推广。
以上就是我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应对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当事人的办法,肯定有人会认为我有失偏颇、颇为不妥,因此希望各位大家、各位同仁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本人一定虚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