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3:38:52来源:法律常识
辛集
辛集市最新发布关于加快各行业复工复产复市二十条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乡镇(园区)负责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各工商贸企业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把疫情防控责任逐级分解到车间和班组,并落实到人。
2.严格落实“五有”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同时符合安全生产规范。
3.认真做好返岗信息登记。企业收集全部上岗人员信息(姓名、电话、地址、体温、有无外出史、有无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家属有无接触史等),建立企业员工健康台账,一人一档、全员登记,掌握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健康和出行情况,降低员工带病返岗风险。
4.有序开展日常防控。严格落实企业内部生产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职工宿舍、食堂等)设施、设备的通风、消(杀)毒防疫等措施。企业进出车辆和人员登记、消杀、防护等措施要到位。
5.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八个必须”(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案;必须召开一次复工复产的安全专题会议;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和休假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教育;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环节的审批制度;必须加强外委施工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和报告制度,确认具备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的,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同意并经市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6.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市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商超严格做好消(杀)毒,加强通风,并由专人负责对商场内的公共区域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工作。进出口分置,凭健康码、核酸检测回执、测温消毒后进入,所有员工和顾客佩戴口罩,严格“一米线”制度。专人负责控制高峰时段客流,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降价、返利、搭赠等促销活动,物品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减少排队时间。
7.加大对外企业服务力度。因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的,市发改局(商务)及时协调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对造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
8.强化农业企业扶持工作。积极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到期贷款的衔接工作,对有新增融资需求的企业,加大农业信贷担保和农业贷款投放力度,保障市民“米袋子”“菜篮子”等农产品日常供应。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保供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企业的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加大对农产品电商等农产品销售企业支持力度;支持饲料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减少生猪、禽类养殖企业因饲料供应和销售受阻造成的损失;对重点生活必需品加强政府储备,进行储备补贴。
9.支持规上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完善规模以上企业供需对接机制,优先保障重点医疗应急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积极推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企业复产稳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投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复产。
10.有序推进企业运输协调工作。畅通企业职工返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渠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疫情防控要求,简化查办流程,在证明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
11.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电力稳发、热力稳供、天然气产销衔接、油品供应等工作。密切监测煤电油气要素供应形势,特别是要重点监测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生产要素和物资供应情况,科学分析研判,强化预测预警,精准调节调度。
12.强化领导包联帮扶。对重点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聚焦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整合服务资源,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13.实施正面清单管理、优先专项申请。疫情期间,在医疗物资生产、供应、调度、赞助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企业,在申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中优先列入。将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实行达标排放的实现不检查、不打扰、不限产、不停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
14.加大升规培育支持力度。对疫情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年底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的,全部实现入统,兑现财政奖励资金;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纳入市级医药物资储备库。
15.延期缓交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11月申报期延长至11月30日,申报的相应税款也延缓至11月30日前缴纳。对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的中小微制造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为3个月。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由其向税务机关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6.延缓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缓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至疫情结束后,按省相关政策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征缴期暂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的次月月底,免除滞纳金。延迟缴费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1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在辛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保险公司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18.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疫情期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规范采购开评标活动,鼓励实施网上投标、开标。
19.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工业项目手续办理和开工审核,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审批,切实做到快捷、高效。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实行“网上办、电话办、邮递办、预约办、送达办”审批模式,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确需紧急审批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20.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涉及的职能部门要制定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确保惠企政策的落实效率和效果。
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最新发布关于全面恢复窗口办理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公告↓↓↓
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全面恢复窗口办理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区分级管控要求,自2021年11月29日起,全面恢复人工窗口办理业务(包括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检机构)。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可通过下列方式办理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可到窗口有序办理。
1、车管所预约办
通过“辛集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中的车管预约程序办理,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实行预约办理车驾管业务,以小时为单位限定预约数量,经办人凭网上预约记录及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办理。
2、互联网线上办理业务
继续实行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相关业务,邮政寄达。
3、就近办
辛集市2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详单附后)可办理: 二手车转移登记、核发6年免检标志、 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初次补、换领行驶证、 初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抵押登记。
辛集市5家安检机构(详单附后)可办理:核发6年免检标志、在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
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大厅时,需扫描“出行登记码”、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辛集4所医院发布就诊须知↓↓↓
第一医院
正常接诊,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医院
11月26日恢复正常接诊。
市妇幼院
11月26日除儿科外全面复诊,儿科预计12月5日左右复诊。
市中医院
11月27日全面复诊。
就诊须知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就诊准备。
请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入院!
进入医院后任何场所禁止扎堆聚集,排队等候时应保持在1米以上距离,候诊期间请间隔就座。
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确因病情需要,可由一名家属陪同就诊。
具体扫码须知
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当日须使用“河北健康码”和“行程卡”进行扫码,入院前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为减少停留时间,建议提前准备。
深泽
深泽县医院最新发布通知↓↓↓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深泽县医院经过严格消杀,检测合格,已具备全面恢复正常诊疗的条件,定于11月26日复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诊时间
11月26日8时
二、就诊须知
就医时请佩戴口罩,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工作,如有发热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老、幼、体弱及行动不便者可由一名家属陪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三、服务电话
120急救电话:120
外地手机为本地亲人拨打急救电话请拨打:0311-83571120
深泽县医院恢复正常诊疗后,将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舒适、更温馨、更安全的诊疗服务,为全县人民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深泽县医院
2021年11月25日
深泽县医院就诊须知
就诊咨询、预约处:门诊服务台
预约电话:0311-89228233
一、进入医院须知
1.请按照医院指定的入、出口进出。属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入境人员,非病情危重须在解除隔离后方可来院就诊。
2.进入医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如实告知行程及接触史,同时请主动扫描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预检分诊,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请进行登记。
3.进入医院均需接受预检分诊处体温测量及流行病史问询,请主动告知近期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及发热、干咳、乏力、鼻塞、咽痛、流涕、肌痛、腹泻、结膜炎、嗅觉和味觉减退症状等。
4.请携带身份证或个人社会保障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实名就诊。
5.进入医院的交通工具请按医院指定的位置停放。
二、门诊患者须知
1.医院实行电子就诊卡就诊,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电子卡,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2.来院所有患者及陪护应做好个人防护,在院期间均需佩戴口罩。
3.请您合理安排就诊时间,非必要尽量不陪同就诊。为减少聚集和等待时间,建议您电话提前预约,可预约门诊医生、X线检查、CT检查、磁共振检查、B超检查、胃镜检查、肠镜检查、出院病例复印,预约电话:0311-89228233。
4.就诊排队时请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知
1.除急危重症患者外,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提供间隔24小时三日内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办理入院。
2.病区全天禁止探视,建议亲友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表达问候。
3.病房全面施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措施,每一名患者只允许一人陪护并相对固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腕带进出病区,无腕带严禁进入病区,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或其他病区。
4.请患者及陪护家属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测量、身份核实及信息登记。
5.住院病人实行封闭订餐管理制度,患者及陪护必须订餐,严禁外卖入病区。
6.住院患者出院前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出院。
深泽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时刻为您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各科室就诊须知将按照上级防控要求即时调整!
深泽县医院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深泽发布、辛集发布、辛集交警微发布、河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