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8:00:26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团伙定罪可以单独取保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团伙盗窃想取保候审,可以单独保一两个出来吗,已经批捕?
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林齐平律师解答:
团伙定罪可以单独取保。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并向公安机关提供担保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诉法未限制团伙犯罪就不能取保候审,所以,不管是否属于团伙犯罪,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可以由办案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
林齐平律师解析: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
1、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 ”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林齐平律师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执业方向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侵权赔偿、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本律师多个经典案例。本律师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