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1:56:20来源:法律常识
5月14至15日,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曾德洪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法院开庭。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芳芳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
多媒体示证,让证据看得见
庭审中,公诉人将以往的“听证据”变成“看证据”,通过多媒体进行示证,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层级、人物关系、相关事实等,在庭审上直观地展示了出来,被告人曾德洪在涉案组织中的地位、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等一目了然,大大增加了举证的直观度,增强了示证的逻辑性,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曾德洪自2016年10月以来,不断网罗吸贩毒等违法犯罪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在新化县城大肆实施贩卖毒品、开设赌场、诈骗等犯罪活动,并将所获收益用于支持组织的活动;同时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称霸一方,对新化县城的毒品市场形成重大影响,进而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洗钱罪、窝藏罪、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相关被告人刑事责任。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本案涉案事实众多,案情复杂,在审查阶段,李芳芳检察长审阅了案卷材料并讯问了被告人,积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庭审中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公诉意见情理法兼容。
在庭前,娄底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本案庭前有五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上,经过缜密的举证质证,绝大多数被告人都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全部认可,庭审高效有序、效果良好。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
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娄底检察机关始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检察长在专项斗争中带头办案,站在公诉台上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领导直接办案的规定,更是以上率下,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彰显了娄底检察机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
目前,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柳勇 谢特波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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