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3:33:48来源:法律常识
新消息!南宁市拟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行调整,第一区片补偿标准将达12万元/亩。
1、将旧《办法》内容拆分:
目前,南宁市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实施的是2013年3月出台的《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5年前制定的旧《办法》,在一些方面已不合时宜了。
8月21日,南国早报记者获悉,由南宁市国土部门起草的《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等4个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面新的政策文件,目前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调整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旧《办法》的内容拆分,分别草拟了《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安置办法》)《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南宁市集体土地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拆迁补偿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2、各区片标准均有提高:
近年来,南宁市一直采取划分征地区片的形式来对应不同的补偿标准,从第一区片到第四区片,标准逐级下降。南国早报记者对比发现,《指导标准》与5年前的《旧办法》相比,多个村在区片划分中将得到“升级”。
根据《指导标准》拟调整的征地区片划分情况:
第一区片: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降桥村、鸡村、皂角村、北湖村、连畴村、苏卢村、西津村、大塘村、屯里村、屯渌村、永宁村、罗赖村、和德村、振兴村、明华村、心圩村、大岭村、四联村、新村(西乡塘区)、陈西村、西明村、石埠村、仁义村、南乡村、同乐村、智和村、东南村、邕津村、三津村、乐贤村、杨村、留村、那洪村、黄茅坪村、平阳村、白沙村、玉洞村、新村(良庆区)、那黄村、新兴村、那廖村、三岸园艺场、青山园艺场、凤岭园艺场、三屋园艺场的区域范围。
第二区片:第一区片以外,南宁市原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的行政村及五合社区、莫村社区、通福社区、金葫社区、蓉茉社区、那舅社区、那廖村、三塘村、那况村、围村村、路东村、路西村、兴贤村、石西村、老口村、和安村、永安村、忠良村、乐洲村、金鸡村、罗村、苏盆村、高岭村、居仁村、坛泽村、渌绕村、平乐村、那平村、新团村、新兰村、那马社区、龙岗村、和合村、孟莲村、梁村、公曹村、红星社区、那元社区、新兴社区、蒲津社区的区域范围。
第三区片:第二区片以外,南宁市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行政村以及洞江村、德福村、民政村、友爱村、坛棍村、西龙村、四平村、五塘社区、英广村、那笔村、四塘社区、同仁村、那陀村、大邓村、福禄村、三联村、东南村、同江村、锦江村、那德村、古思村、华联村、新联村、平丹村、平垌村、定宁村、坛白村、光明村、康宁村、祥宁村、永红村、那备村、新桥村、明阳社区、吴圩社区、共和村、那僚村、子伟村、冲陶村、坛良村、光和村、屯亮村、州同村、广良村、良信村、良勇村、张村的区域范围。
第四区片:南宁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外属于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等六城区范围内未纳入第一、二、三区片的区域范围。
根据新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南宁市各片区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均有所提高。
根据《指导标准》,第一到第四区片的土地综合补偿价标准(农用地),分别为12万元/亩、10万元/亩、8万元/亩和6.4万元/亩。与5年前相比,各区片的补偿标准有了明显提高。
另外,增设特种养殖迁移补偿,是《补偿办法》的亮点之一。近年来有不少农户养殖龟、鳖、蛇等物种,《补偿办法》提出,对特种养殖采取支付迁移补偿费方式给予补偿。
园林绿化苗木拆迁补偿,也是首次出现在《补偿办法》中。被拆迁者可选择苗木迁移费或苗木补偿费来获得补偿。
此外,《指导意见》还特别明确了对配合征地工作的被拆迁户的奖励标准。在《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发布前、发布后45日内配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交地的,征地补偿费分别可上浮40%和20%。
3、这些情况不予补偿:
拆迁过程中,企图骗取补偿的情况时常出现。
《补偿办法》强调,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未经批准的抢种、抢建不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的,也不予补偿。
对于已取得用地、建房手续的在建房屋,业主应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停工。否则,其继续建设和装修的部分,也不能获得补偿。
许多城中村的住宅,被改做商铺等商业用途,而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高于住宅的。对于自行“住改商”的住房,《指导意见》明确:
权属登记为商住混合的,只有首层可参照国有划拨土地上商业用房标准给予评估补偿;权属登记中没有商业用途的,房屋拆迁补偿仍按住宅进行核算;若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则可获得停产、停业补助费。
目前,《补偿办法》等4个文件正在南宁市政府法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该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交意见和建议。
这4个文件正式实施前,《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继续有效。
(来源:南国早报)
(原标题:2018年南宁市调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最高达12万元一亩!)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