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4:59:50来源:法律常识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
公益法律服务,根据司发通[2019]105号《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是指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结合这一界定,我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属于公益法律服务;我和有关部门、有关组织一道开展相应法律宣传,属于公益法律服务;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属于法律顾问;我在学校担任法治辅导员,亦属于公益法律服务。还有其他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没有获取报酬的事务,也算得上公益法律服务。
2021年已经结束,回顾、总结公益法律服务,为下一步有关工作做准备。现将2021年我的公益法律服务,报告如下。
2021年全年,一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中,碧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案件4件,3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铜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案件2件,均是二审刑事案件。
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为受援人提供基本法律帮助,不受未收费影响,是基本要求。通过用心工作,让受援人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感受到法治的公平,基本上能够得到受援人的好评。
2021年,根据碧江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我调整到碧江区河西街道广场社区担任该社区的法律顾问。2021年3月27日,河西司法局为村居法律顾问进行集中签约,我正式成为广场社区的法律顾问。
(2021年3月27日签约成为广场社区的法律顾问)
除了因工作原因和放假等因素,每周上午均在该社区值班,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到广场社区值班达33次。其中,我及我的助手值班近30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调解案件5次,参加、出席会议达6场。
(2021年12月18日上午出席广场社区居委换届大会选举)
这一年,开展校园法治讲座共三次,为法治校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其中,两次是在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一次是在孟溪小学进行。
2021年4月23日,受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展,作为该校的法治辅导员,为该学校奉上一场《保护未成年人的变与不变》的专题法治讲座。
这次法治讲座围绕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配合这两部法律在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而开展的法治讲座。
(2021年4月23日下午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法治讲座)
2021年12月2日,受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展,作为该校的法治辅导员,结合该校当前情况,为该学校奉上一场《用“未保法”向校园欺凌说不》。
(2021年12月2日下午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法治讲座)
2021年11月17日上午,在松桃县孟溪小学讲《用未保法向校园欺凌说不》法治课。这是由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律协共同主办的,松桃县检察院、教育局、团县委,沿河县察院、教育局、团县委协办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暨“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市级示范法治巡讲活动正式进行。
(2021年11月17日上午松桃县孟溪小学开展的法治课)
2021年7月17日下午,铜仁市碧江区灯塔街道办事处开展落实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培训工作。该办事处8个村(社区)的“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民小组长等“法律明白人”近50人参加。
(2021年7月17日下午开展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培训)
2021年11月30日,根据事先安排,我到铜仁市碧江区所守所律师值班室值班,见证了两个案件认罪认罚的签署。
(2021年11月30日铜仁市江区看守所律师值班室值班)
一是作为省律师协会的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的委员,完成两个委员会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关注律师行业的发展动向,履行委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是作为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作为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主任、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发挥律师作用,积极作为,体现律师价值,履行代表、理事、主任、委员的应尽责任。
(2021年1月9日铜仁市律师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现场)
(2021年2月6日会后未保委出席委员与分管领导、监事等合影)
(2021年2月24日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会议现场)
一是参与“共创美好婚姻家庭共建法治碧江”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命题。2021年9月中旬,受铜仁市碧江区司法局邀请,为本次法治竞赛题库出竞赛题目。
二是为碧江区法治人才发展专项规划、法治碧江建设实施方案、碧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提供参考意见。2021年11月下旬,受邀为前述三个规范性文件提供素材,为完善相关规定提供建议。
以上工作的开展,是律师行业专项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办实事”等工作的生动写照。
上述工作已经成为过去,新的一年,将在省市律师协会、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关注和帮助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开展公益法治服务,做新时代人民律师,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新时代律师力量。
二〇二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