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6:48:41来源:法律常识
映象网讯(映象网记者 文/图)12月13日,映象网以《真牛!郑州融创•观澜壹号夜里违规偷施工 记者证件被其撕破》为题报道了中牟县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私自撕毁封条,无视管控,连夜偷偷违规施工等问题。
12月13日下午,映象网记者对此事进行回访时发现,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仍在违规施工作业,不仅如此,对此前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该项目一直未签收。
【回应】整改通知书难落实 企业根本不配合
12月13日下午,映象网记者在融创·观澜壹号项目见到了融创郑州品牌相关负责人赵玉龙。
“该施工公司是我们融创自己的子公司,对于融创·观澜壹号发生的相关问题,将会尽快做出处理结果,对于犯错的问题我们也会及时给个交代。”赵玉龙说。
直到发稿,映象网记者并未接到融创方关于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相关问题的官方回应。
中牟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负责该辖区巡查工作的蔡壮壮告诉记者:“中牟县委县政府对12月12日晚,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问题高度重视,针对该项目违规施工作业,(中牟县)控尘办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该项目具体违反什么条例,我们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之前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是否下过整改通知问题,蔡壮壮说,“对该项目最近下过整改通知书,确实经常巡查,如发现违规我们也会及时制止和整改。”
蔡壮壮向映象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融创·观澜壹号项目最近的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上显示,2019年11月26日,经中牟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检查发现,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因露天搅拌现象和黄土裸露垃圾未覆盖及场区内道路严重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而签收人一栏,并未有人签收。
针对封条被撕一事,蔡壮壮表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已经逐级上报了,对封条被撕一事,我们也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下一步的处理结果我们将向媒体沟通。”
【现场】无视检查,无视问题,仍在违规施工作业
12月13日下午3:30分,映象网记者再次来到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时发现,在该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工人依然在施工,丝毫没有被管控的迹象,现场工人正在露天掺拌水泥涂料,外墙刷漆工人正在对墙体进行施工。
此外,在该施工场地的角落里记者看到,现场工人正在露天切割钢材,旁边堆放着已经用完的近百个涂料空桶,还有大量的建筑垃圾且没有覆盖。
在现场,一名正在作业的喷漆工称:“领导来检查了,上午没有干成,这会准备继续喷漆。”
无视管控,无视问题,无视检查,融创·观澜壹号筑园项目坚持违规施工为哪般?
中牟县攻坚办某官方账号发布显示:12月13日下午, 中牟县县委书记潘开名一行到融创观澜壹号二期项目实地查看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情况。针对融创观澜壹号二期项目在管控期间私自撕毁封条,夜间违规施工问题,被督查曝光一事,潘开名严令 :“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铁腕治污,督促企业端正态度,对标整改。对无视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查严办,决不手软。”
【律师说法】已严重违法,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郑州融创·观澜壹号项目工地无视政府相关部门的停改要求,在政府部门责令整改的情形下,恶意撕毁封条,继续恶意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损坏记者工作证件,恶意阻挠等一系列问题,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律师文韶华表示,已经严重违法。
文韶华认为,该施工单位违反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单位的行为,可以责令其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处罚措施,对单位相关负责人可以进行行政拘留。
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该单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对相关责任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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