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0:12:34来源:法律常识
我国法律对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作出相关规定,购房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都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合同的生效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是非要式合同,是否采取书面形式,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都没有影响。
网友询问:
什么是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又是什么?
江苏泽晟律所事务所叶子青律师解答:
一、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
要式合同的种类有:
1、书面:合同法上的书面合同。
(1)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2)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
(5)技术开发合同。
(6)技术转让合同。
2、登记:
(1)抵押合同。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
(3)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3、批准: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合同。
4、公证
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但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必须要遵循法律规定。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江苏泽晟律所事务所叶子青律师解析: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要式合同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则合同不成立。
两种合同区分意义: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法律关于形式要件是属于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的规定,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涵义及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当事人未根据法律的规定采用一定的形式,则合同不能成立:但有时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属于生效要件,当事人不依法采用一定形式,则已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例如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依法应登记而不登记的,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形式要求属于生效要件。当然对于非要式合同而言,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合同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均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叶子青律师简介
佛山大学 法学 心理学双学位。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其中对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工纠纷较有研究。秉承着以诚待人,以专业解决问题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