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6:40:53来源:法律常识
我国现行婚姻法实行的是一夫一妻,重婚是指一方与多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怀疑对方重婚的,该怎样调查?要怎样才算夫妻名义生活?接下来华律邀请张媛媛律师为您解答。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
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理论上以不告不理为一般原则,公安机关不负责侦查,只有靠受害人自行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调查核实,但一般需要法定的调查手续。事实上的重婚,需要证明到对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公开居住的事实,一般情况比较难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
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对方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派出所里对方承认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笔录、对方自己的承诺书、保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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