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8:39:59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晨
编辑:吴佳
8月5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丰县一个宾馆内见到了已经疲惫不堪的李秀娟,但在说起因为女儿眼睛受伤而引发的这一系列问题时,她的精神一下子提了起来。
8月4日,李秀娟在网上发布了一封“绝笔信”,引起了巨大的舆论漩涡,这天晚上7点左右她和丈夫在一个湖边被民警找到,晚上回到家之后,她一夜没睡。
天亮后,在“绝笔信”中提到的丰县教育局信访办负责人丁攀、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均出面回应。
10岁女儿眼睛被拉链甩伤
视力下降,但无法认定与受伤有关
在发布“绝笔信”之前,李秀娟说自己加了好多维权群。有人曾将一些维权的信息发到了群里,身为一名小学老师的李秀娟受到了启发,想到自己女儿的眼睛问题,便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写完后他们跟我说怎么弄,在最后发的时候帮了我一下。”李秀娟说,自己发布消息时,曾受到了群里人的帮助。
这封“绝笔信”记录了这一年多来李秀娟一家的遭遇:10岁的女儿被同学无意划伤左眼后失明,自己遭到了民警的殴打、拘留以及受到教育局处分,身为小学校长的丈夫被撤职,此外她还有一个2岁的儿子。
此前李秀娟的女儿嘉嘉一直在丰县实验小学读书。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两名同学在打闹时将校服拉链甩到了嘉嘉的左眼。据8月5日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称,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解处理,当时未发现嘉嘉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嘉嘉一直正常上课。
李秀娟说,出事这天下午他们将嘉嘉接回家之后,先带她到小区附近的一家医院看了一下眼睛,拿了一些眼药水和消炎药,第二天嘉嘉正常上学,“因为孩子当时也没有吊水和打针,就是吃药和滴眼药水。”李秀娟说。
几天后李秀娟再次带嘉嘉到小区附近的医院拿药,但嘉嘉吃完药之后效果一直不好。“我女儿跟我说,妈妈我这个眼睛一直看东西模糊。”李秀娟说自己听完之后特别担心,去年4月1号左右,李秀娟和向学校老师请假,带女儿到丰县第一人民医院看眼睛。
“我家小孩在出这个事之前,视力绝对是正常的,平时坐在教室的五排六排,学校里也有素质报告书。”在丰县人民医院看完后,李秀娟说当时医生让她赶紧带孩子去徐州看病。后来他们想预约最好的医生,最后的预约日期是去年4月14号。
丰县人民政府在8月5日的情况通报中称,2018年4月14日,李秀娟先后带嘉嘉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坐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丰县教育局信访办负责人丁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嘉嘉在正常上课一个月后才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并手术,因此无法证明嘉嘉的眼伤与当时的拉链事件有直接的关系。通报中也表示,嘉嘉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
没有提出36万元赔偿
4月起开始上访
通报显示,在嘉嘉进行完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6万元。
对提出这一赔偿数额一事,李秀娟予以否认。
李秀娟说,除了一次简单的见面和电话通话外,去年4月25日,在学校的协调下,她与当时因打架伤到女儿眼睛的两位学生家长第一次正式见面协商,但并没有协商好。“当时学校负责安全的王校长说,学校处理这样的事情都是一次性结清,需要我签字,我没同意。”李秀娟说,当时自己并没有接受对方两三千元的赔偿,“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女儿的眼睛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这天协商没成后,李秀娟先去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说如果要起诉,就要先把证据固定住,因此建议李秀娟把当时三个孩子写得事情发生经过复印下来,作为到时起诉的证据。离开律师后李秀娟又返回了学校索要三个学生的陈述,“但老师怎么都不肯给我。”
另据李秀娟对媒体表示,另一位律师建议她等女儿治疗全部结束之后再走法律程序比较好,这样可以免除不断递交发票等资料的繁琐事务。
后经鉴定,嘉嘉眼伤为八级伤残。李秀娟说自己拿着这个伤残结果到了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他们给算了一下,赔偿数额是36万8千元。”不过李秀娟表示,自己将法律援助中心的材料给学校和教育局看到,但从没提出过这个赔偿数额。
“现在女儿的眼睛几近失明,仅有一点残留的光感。”李秀娟说。
通报显示,因嘉嘉手术及视力下降与两位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商,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他赔偿要求不予认可,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开始上访。
15次越级上访
学校已代赔偿3万余元
李秀娟在“绝笔信”中表示,2018年7月她带女儿到北京的医院看眼睛,当时医院里的一个大姐建议她到国家信访局咨询。“在我从北京回家的前一天,我到信访局反映了女儿眼睛被伤害一事,希望社会可以关注学生在校安全。”李秀娟这样写道。后来李秀娟被拘留,她获悉的拘留理由即是“有信访记录才被抓”。
但丰县教育局信访办负责人丁攀却表示,李秀娟不仅多次上访,还多次越级上访,“她跟媒体说是去看病,跟我们说的就是上访。”丰县人民政府在8月5日发布的情况通报中也表示,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其中十五次越级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
通报称,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镇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丰县信访局接待中心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2019年8月2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执法记录仪没电
是否遭殴打双方说法不一
在李秀娟的“绝笔信”中描述,2019年2月底,她预定了3月3日去北京的火车票并预约了医院的眼科挂号,准备再次带女儿到医院看眼睛。但没想到3月1日晚上10点左右,丁攀等四人来到了李秀娟家,并要求她退掉去北京的票。
对此丁攀表示,因李秀娟经常上访,在2月28日下午按照公安部门的指示,在教育局信访室给李秀娟宣读相关法律宣传单,当时李秀娟“态度恶劣,拒绝签字”。丁攀说,当天晚上李秀娟就去了南京,并于2019年3月1日上午9点59分,在江苏省信访局上访登记。这天下午,丰县教育局信访部门通过阳光信访平台获知了这一消息,“很担心李秀娟直接从南京去北京上访。”丁攀说,又因为一直联系不到李秀娟,所以才在3月1日晚上来到李秀娟家查看情况。
看到李秀娟在家,丁攀说他们松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劝说李秀娟不要上访,“我并没有像李秀娟在网上说的那样严厉要求她。”
丁攀说,他在李秀娟家劝说了四五十分钟后,因家中有事先离开了。而李秀娟则在“绝笔信”中表示,丁攀和另一人先离开“是去派出所叫民警了。”对此丁攀表示自己并未报警,而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则表示,“是教育局的人报的警。”
李秀娟在“绝笔信”中称,当晚四名民警突然冲进她家,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她带走。李秀娟称自己穿着衬衫,光着脚,在寒冷的深冬被罗烈拖拽下楼,还被罗烈摔倒在地,扇耳光。被带到派出所之后,李秀娟称自己不仅遭遇了民警的辱骂,还不能和喝水和吃饭。后来李秀娟拒绝在承认上访并接受寻衅滋事行政处罚的口供上签字,被送去了徐州拘留所。
不过罗烈对殴打辱骂李秀娟一事进行了否认,他表示在派出所全程都有监控,不过出警后期的执法记录仪因没电而没有完全记录整个过程。
丰县人民政府通报称,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城东派出所于2019年3月1日晚,按照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2019年3月2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与李秀娟性质拘留7日的处罚。经调看相关视频等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2019年6月21日,丰县教育局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与李秀娟记过处分。
违规使用公章且温控不力
丈夫被停校长一职
在李秀娟被处分之前,她的丈夫梁士伟在2019年3月14日收到了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李秀娟是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的教师,梁士伟是该校校长。
通报显示,梁士伟利用职务之便,以周楼小学的名义为其女儿嘉嘉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于是梁寨镇中心校对梁士伟做出了上述处分。
此外丁攀还表示,在嘉嘉伤残鉴定材料的负责人签名一栏,签下的是一位周楼小学保安的名字,“我们去学校问过,叫这个名字的保安说他没有签过字。”
不过李秀娟对此表示,自己的丈夫从来没有参与过印章问题,“签字是因为快递寄过来,是保安签收的。”
3月底从拘留所出来后,李秀娟搬家到了徐州市区,也为女儿转了学。她在“绝笔信”开头提到,“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在“绝笔信”最后,李秀娟说“我们全家实在没有办法了,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也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如果我们再不被解救,我们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求求社会关注我们。”
现在李秀娟一家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丰县人民政府也在通报最后表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等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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